異辛酸鈷,也被稱為2-乙基己酸鈷,呈現為藍紫色的油狀粘稠體。這種物質具有易燃性質,不溶于水,但可以輕松溶解于乙醇、乙醚、苯、甲苯、松節油和香蕉水等溶劑中。異辛酸鈷的用途與環酸鈷相同,主要作為油漆和油墨的催干劑。相較于環烷酸鈷,異辛酸鈷具有一系列優勢,如產品成分穩定、質量可靠、色澤淺淡、透明度高,其表干和實干時間均較環烷酸鈷短,且制得的油漆質量更佳。
在制備異辛酸鈷時,其生產工藝路線與環烷酸鈷大致相同。首先,按照異辛酸皂化率為90%的化學計量,在不斷攪拌下加入20%的氫氧化鈉。20分鐘后,溶液將變得透明。接著,加入與異辛酸等量的200號溶劑汽油,并持續攪拌。隨后,在80°C下逐漸加入60克每升的鈷鹽溶液,鈷的加入量與氫氧化鈉的量相同。這一絡合萃取反應將持續半小時。靜置后,水相和有機相將分層,分去水相后,有機相需用水洗滌1~3次,然后蒸餾去除水分。最后,用200號溶劑汽油調整有機相,使其含金屬鈷的濃度為6%(±0.1),從而得到藍紫色的溶液。
理化性能
英文名稱:cobalt isooctanoate
異辛酸鈷又稱2-乙基己酸鉆
分子量345.34
外觀:紅紫色均勻液體
相對密度:0.86~1.06。
閃點:≥30℃
溶于200號溶劑汽油,可燃。有毒。
質量指標
外觀紅紫色黏性液體
溶劑中溶解性 全溶
鈷的質量分數2%、4%、6%、8%、10%、12%(±0.2)
溶液穩定性 無析出物
凍結試驗 在一15℃下保存24h不離析
黏度(涂一4杯) ≤20s
國外牌號有Octa Soligen Cobalt(德國)。
用 途
各類氣干型油漆中,用于涂料催干劑,還用作不飽和聚樹脂膠黏劑的固化促進劑,異辛酸鈷溶液(Co2+含量12%)3.5%與苯乙烯96.5%配成Ⅲ號促進劑。在雙組分聚氨酯漆中作催化劑;用于塑料穩定劑;防腐劑;苯乙酸、苯乙酮等有機合成。
用于涂建議用量:
0.02-0.06%(金屬對樹脂固體份)。
包 裝
200升鐵桶裝,每桶凈重180公斤。
貯 存 期
自生產之日起,有效貯存期為一年。
應用
常用在預促進型樹脂中,尤其是用較濃的異辛酸鈷預促進,能得到較好的催干效果。通常情況下異辛酸估的促進效果要比環烷酸鈷好,這是因為環烷酸是一個分子量不固定(分子量范圍180-350)的環烷烴的羧基衍生物,所以其鈷含量難于做得十分精確,并且由于它是石油精制時的副產物,通常顏色較深,所以目前市場上異辛酸鈷有取代環烷酸鈷的趨勢。
異辛酸鈷試驗方法
產品應按 GB 3186 進行采樣,樣品分成兩份,一份密封貯存備查,另一份作檢驗用樣品。
外觀
目視測定。
顏色
按GB/T 1722 規定進行。
細度
按GB/T 6753.1規定進行。
金屬含量
除非另有規定,本項試驗所用的試劑均為分析純試劑,試驗中所用的水均應符合GB/T 6682規定的實驗室三級水。
4.4.1 鈷含量的測定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滴定法
4.4.1.1 試劑及溶液的配制
4.4.1.1.1 氨緩沖溶液(pH=10):將20g氯化銨用水溶解后,加100mL氨水,用水稀釋至1000mL。
4.4.1.1.2 酸性鉻藍K指示劑:0.1g酸性鉻藍K(化學純),加氨緩沖溶液(4.4.1.1.1)2mL,使其溶解,用水稀釋至20mL。
4.41.1.3 乙醇:95%
4.4.1.1.4 NY—200溶劑油(工業用):符合GB/T 1922規定。
4.4.1.1.5 氯化鋅標準滴定溶液:c(ZnCl2)=0.05mol/L,按GB/T 601配制和標定。
4.4.1.1.6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標準溶液:c(EDTA)=0.05mol/L,按GB/T 60配制和標定。
4.4.1.2 測定步驟
稱量(精確至0.0001g)約含0.03g鈷的催干劑試樣,置于250mL錐形瓶中,用10mL NY—200溶劑油(4.4.1.1.4)稀釋后(必要時可用水浴加熱)加入20~30mL乙醇(4.4.1.1.3)搖勻,準確加入25mL EDTA標準溶液(4.4.1.1.6)搖勻,加入10mL氨緩沖溶液(4.4.1.1.1),再加入5滴酸性鉻藍K指示劑(4.4.1.1.2),以氯化鋅標準滴定溶液(4.4.1.1.5)滴定,當溶液由藍色剛變為粉紅色即為終點。
4.4.1.3 計算
鈷含量,按下式計算,以質量百分數表示:
Co(%)= ·······················(1)
式中:c2——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標準溶液的實際濃度,mol/L;
V2—— 加入EDTA標準溶液的體積,mL;
c1—— 氯化鋅標準滴定溶液的實際濃度,mol/L;
V1—— 滴定所消耗的氯化鋅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0.05894—— 與1.00mL EDTA標準溶液[c(EDTA)=1.000mol/L] 相當的,以克表示的鈷(Co)的質量;
m1—— 試樣的質量,g。
4.4.1.4 結果的表示
取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
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得大于0.08%。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