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英文:Shanghai Civil Affairs Bureau),是主管上海市民政工作的政府部門,是上海市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掛上海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牌子。地址為世博村路300號。上海市民政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上海市民政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組織人事處(老干部處)、計劃財務處、新聞宣傳處(研究室)、信訪辦公室、社會建設處、社會救助處(收入核對處)、養老服務處、兒童福利處(收養登記處)、殘疾人福利處、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區劃地名處、婚姻管理處、殯葬管理處、職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處、慈善事業處、社會組織登記處(社會組織協調處)、社會團體管理處、社會服務機構管理處、基金會管理處、社會組織服務處(涉外社會組織管理處)
2006年2月9日,上海市民政局榮獲了“中國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最佳組織獎”。2019年1月23日,上海市民政局政務新媒體榮獲“上海政務新媒體最佳服務獎”。2021年11月,上海市民政局政策法規處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歷史沿革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政務接管委員會民政接收處和福利接管組全面接管了舊民政系統、舊社會局第九科、第五科、社會福利團體。同年8月24日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后改為上海市民政局)。
解放初期和經濟恢復時期,民政工作以加強地方政權建設、建立人民政權、醫治戰爭創傷、滌蕩舊社會遺留的污泥濁水、安定人民生活、穩定社會秩序為重點。一是加強政權建設。1949年6、7月接管了30個舊區公所,廢除保甲制度;1950年上半年先后成立了30個區的人民政府,郊區的鄉、鎮及行政村三級基層行政組織解放后就相繼建立;市區的區政府派出人員辦事處(后改稱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也相應建立。二是加強收容遣送工作,穩定社會秩序。1949年6月13日,由人民解放軍淞滬警備司令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聯合成立上海市治安委員會,同時設立軍警民聯合辦事處,各區也建立相應機構,統一收容國民黨散兵游勇和協調處理全市治安問題。
1950年5月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宣傳活動,逐步建立健全婚姻登記制度和機構。在此期間,由于政府機構職能部門分工的調整,原由民政部門主管的戶政、民族、宗教、僑務、農事、民事調解等業務分別移交有關部門,殯葬管理工作則由衛生部門移交民政部門。
1953年后,國家進入有計劃的經濟建設時期。民政工作的重點轉向優撫、復員退伍軍人安置、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1956年,農業合作化后,依靠集體力量,對農村孤老、孤幼實行“五保”(保吃、住、穿、醫、葬),開始建立農村敬老院,收養孤寡老人。堅持開展擁軍優屬活動,對缺乏勞動力的烈軍屬從代耕土地轉向優待勞動日,保障其生活不低于當地一般群眾水平;城鎮烈軍屬2萬多人就業問題基本解決,28個烈軍屬生產單位按“行業歸口”原則分別移交業務主管部門管理。烈軍屬和城市社會困難戶的補助救濟工作向規范化發展;分別修訂并貫徹優撫補助和社會救濟辦法。隨著義務兵役制的實施,大批復員軍人安置任務基本結束,繼之每年接收一批退伍義務兵回鄉參加生產。分別調整和改建老人、兒童及收治精神病患者等福利事業單位。1964年8月,10個區的盲、聾啞人福利工廠,歸市民政局生產管理處統一管理,形成市屬福利企業格局。1957年和1958年分別成立上海市盲人、聾啞人協會,開展殘疾人工作。參與行政區劃調整和基層群眾組織建設。殯葬改革,移風易俗,提倡火葬,火葬率由1954年的25.8%上升至1959年的60%;加強盲流人口的收容遣送工作。“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由于“左”的思想影響,致使城市貧民生產自救和農村敬老院盲目發展,壓縮了救濟款的指標,使部分群眾的生活一度受到影響。1959~1961年三年困難時期,社會困難戶和盲流人口增加,補助、救濟和收容遣送人數成倍增長。1963年全市享受定期定量補助的優撫對象有888戶,較上年增加83.9%,補助金額6.8萬元,較上年增加91%。社會困難救濟戶從1961年的24868戶增加到1963年的434233戶,增加16.5倍。市、區民政部門承擔退職老弱病殘職工和下放安徽等地安置不夠落實人員的救濟任務。幫助城鄉人民群眾克服暫時困難。
“文化大革命”中,上海市各級民政機構大多被撤銷或合并,干部大多被下放勞動,老干部遭受打擊迫害,許多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受到批判或被廢除,民政工作的實際效能受到嚴重損害。但由于民政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多年形成的擁軍優屬等傳統已深入人心,優撫、救濟等日常工作仍堅持運轉。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經過撥亂反正,民政業務得到恢復和拓展。民政部門的主要任務是:基層政權建設、社區服務、優撫安置、救災救濟、社會福利事業、老年人保護、行政區劃、殯葬改革、社團管理、婚姻登記、農村養老保險、福利企業、盲流人口收容遣送等項工作。1983年4月第八次全國民政會議把現階段各項民政業務概括為:政權建設的一部分,社會保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為了切實緩解深化企業改革和加快經濟結構調整中出現的大量職工下崗、待業的矛盾,保障社會困難戶的基本生活,1993年上海在全國率先制定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明確以經濟收入為確定社會救助的標準,并根據物價指數的變動,建立動態保障機制。此舉得到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高度評價。市、區(縣)、街道(鄉鎮)居委會初步形成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按街道或鄉鎮“一口上下”的社會救助運行機制。城鎮居民、農村農民最低生活保障線覆蓋率均達100%。救助對象不斷擴大,已從1992年1.8萬人增加到1997年的48.2萬人。1997年,全市有7680人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年支出1772.4萬元。7.4萬城鎮特困戶獲得救助金,年支出3607.8萬元。48.2萬城鎮低收入家庭成員得到幫困糧油供應卡,年支出13953萬元。全市農村村民中有貧困戶5307戶、14411人得到區(縣)、鄉鎮、村三級定期補助,年支出774萬元。“五保”老人年人均生活標準達到2000元。為398戶貧困戶翻建住房1225間,投入資金688萬元,總建筑面積達34367平方米。由縣(區)鄉、鎮兩級共籌農村扶貧幫困基金達8000萬元。專門為農村貧困戶提供助學、助醫等所需物質和現金。
1997年,全市居民委員會進行第五次換屆選舉,全市3361個居委會,共選舉產生居委會干部18407名。對街道辦事處主任、鄉鎮長、居(村)委會主任進行培訓,落實了4000多名居委會退休干部的社會養老保險,優化居委會干部結構。在全市居(村)委會開展“居(村)務公開”制度,發揮居委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功能;大力提高村委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水平。
機構職能
上海市民政局是主管上海市民政工作的政府部門,是的上海市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掛上海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牌子。
主要職責內容如下: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社會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臨時救助、社區綜合幫扶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三、負責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擬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辦法,管理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指導核對工作機構建設。研究分析居民經濟狀況。
四、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指導各類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負責孤兒救助和養育工作,指導孤棄兒童保障和成年孤兒回歸社會安置工作。牽頭推進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協同推進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五、負責養老服務工作。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監督管理,指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負責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負責城鄉重殘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的復核工作,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按照有關分工做好殘疾人集中就業工作。
七、負責慈善管理工作。負責慈善組織登記(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慈善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動。負責慈善行業組織的指導。推進慈善信息公開和共享以及慈善表彰等。
八、負責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群眾自治建設,組織各區開展居(村)民委員會選舉。牽頭推進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配合相關部門推進街道社區層面共治工作。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區服務政策,牽頭推進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九、負責職業社會工作者相關工作和志愿服務行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培育發展和管理服務工作,推進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專業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負責行政區劃和政區地名工作。負責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區劃界線管理,負責政區名稱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居(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更名、命名等。
十一、負責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居民的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負責涉外、涉港澳臺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推進婚俗改革。
十二、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和殯葬行業標準化建設,負責殯葬服務單位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培育發展工作。負責社會組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以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為社會組織提供指導和服務,推動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協助開展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社會組織管理的綜合協調。指導開展群眾活動團隊備案,負責涉外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
十四、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規劃并批準建立福利彩票銷售網絡,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者的代銷行為和彩票開獎活動,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十五、統籌協調社會建設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加強社會建設的政策建議,督促檢查社會建設工作情況,總結推廣社會建設工作典型經驗。
十六、負責民政領域相關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組織查處有關違法案件。健全落實民政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民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上海市民政局要加強和改善城鄉社區治理,健全治理體系、提升治理水平、補齊治理短板,提高社區治理智能化水平。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加快形成現代社會組織體系。構建與新時代要求相適應的社會福利體系,全面建成“五位一體”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面向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社會福利政策。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推進社會救助工作法治化,大力發展慈善事業,進一步夯實民政托底保障作用。建設高效便捷的社會服務體系,推進社區事務受理“全市通辦”“一網通辦”“一證通辦”。深化殯葬服務改革,提高婚姻和收養服務質量。
十九、與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組織機構
機構領導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化、國際合作交流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承擔有關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工作,組織指導有關行政執法,推進有關標準化工作。
組織人事處(老干部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離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導民政人才隊伍建設
計劃財務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新聞宣傳處(研究室):負責民政新聞宣傳、輿論應對工作,組織擬訂民政工作發展規劃,開展重大課題調研。
信訪辦公室:接待群眾來訪,受理、轉送、交辦、協調處理、承辦來信來訪事項。
社會建設處:協調社會建設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加強社會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社會建設的督促檢查工作,總結推廣社會建設工作典型經驗,負責由局擔任業務主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的社會組織的樞紐化管理和黨組織建設工作指導。
社會救助處(收入核對處):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社會救助信息系統,組織實施社會救助相關措施,承擔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指導和監督救助管理站。
養老服務處:指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兒童福利處(收養登記處):指導兒童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承擔孤兒救助、養育、收養登記以及孤棄兒童保障和成年孤兒回歸社會安置等工作,承擔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兒童的關愛和救助工作。
殘疾人福利處:指導殘疾人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承擔城鄉重度殘疾人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的復核工作,承擔假肢矯形器生產裝配企業的資格認定和殘疾人進口用品免稅有關管理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指導基層群眾自治建設,承擔組織各區開展居(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承擔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和街道社區層面共治有關工作。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區劃地名處:承擔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行政區劃界線管理工作,承擔政區名稱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居(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更名、命名等,承擔基本管理單元有關工作。
婚姻管理處:指導居民的婚姻登記工作,承擔涉外、涉港澳臺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工作,承擔婚姻介紹機構管理有關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殯葬管理處:推進殯葬改革和殯葬行業標準化建設,承擔殯葬服務單位設立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遺體跨省市運輸的有關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殯葬服務單位。
職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處:承擔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培育發展和管理服務有關工作,承擔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各領域專業社會工作,承擔志愿者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慈善事業處:監督檢查慈善活動,指導慈善行業組織有關工作,承擔慈善信托文書備案管理工作,推進慈善信息公開和共享以及慈善表彰等工作。
社會組織登記處(社會組織協調處):承擔市級社會組織、慈善組織的登記(認定),志愿服務組織標識以及相關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牽頭協調社會組織發展規劃、綜合性文稿和信用體系建設等綜合性工作。
社會團體管理處:監督管理市級社會團體,指導社會團體規范化建設,承擔社會團體培訓、服務等工作,指導開展群眾活動團隊備案,協助開展社會團體黨組織建設。
社會服務機構管理處:監督管理市級社會服務機構,指導社會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承擔社會服務機構培訓、服務等工作,協助開展社會服務機構黨組織建設。
基金會管理處:監督管理基金會,指導基金會規范化建設,承擔基金會培訓、服務等工作,協助開展基金會黨組織建設,承擔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認定以及慈善組織公開募捐活動方案的備案管理工作。
社會組織服務處(涉外社會組織管理處):指導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孵化基地建設,組織協調社會組織評估,承擔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工作,監督管理涉外社會組織。
各區民政
以上數據來源于(截至2024年2月11日)
局屬單位
以上數據來源于(截至2024年2月11日)
服務機構
救助管理機構
以上數據來源于(截至2024年2月11日)
困境兒童臨時照料場所
以上數據來源于(截至2024年2月11日)
慈善超市
以上數據來源于(截至2023年9月)
聯系方式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地址:世博村路300號。
郵編:200125。
工作時間:9:00-17:00。
電話:總機23111111。
社會公益
2020年4月4日上午,上海市民政局、上海開放大學聯合舉辦,國內首屆殯葬行業學歷教育本科班開課。
2023年9月4日,在上海圖書館東館里,隨著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趙祝平、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蔣蕊以及第一屆“上海慈善獎”慈善楷模、慈善項目、慈善企業三名代表一起按下啟動鍵,2023年“上海慈善周”主題活動正式開始了。
黃浦區民政局在上海市民政局指導下,在黃浦區婦聯、各街道全力支持下,積極推進新時代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工作,精心打造“齊家宜室”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工作室,努力讓群眾享受到零距離、高質量的溫馨服務。2024年1月,“齊家宜室”工作室實現街道全覆蓋。
所獲榮譽
相關報道
2024年2月11日,齊魯壹點報道,有網友致信上海市民政局,建議政府部門設立適婚青年交流場所。上海市民政局回應到,上海市積極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青年婚戀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青年婚戀交友服務體系的社會化發展。由上海市民政局等部門指導,市婦聯、市團委、市總工會等部門及各區都舉辦了的形式多樣的青年婚戀活動,如:長三角婚戀博覽會等。每年的活動吸引上萬人參與,贏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同時,團市委在青年婚戀方面積極發揮協調作用,推動各級各類團組織服務青年婚戀交友的工作整合;拓展基層團組織服務青年婚戀工作的社會化合作平臺。
參考資料 >
職能簡介.上海市民政局.2022-08-02
內設機構.上海市民政局.2022-08-02
本市民政.上海市民政局.2024-02-11
市民政局獲全國表彰.搜狐網.2024-02-11
上海民政新媒體再次榮獲“上海政務新媒體最佳服務獎” (2019-01-30 ).上海市民政局.2024-02-11
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候選名單公示.上海市司法局.2021-12-13
上海民政志.上海民政志.2024-02-11
局長信箱.上海市民政局.2025-09-25
蔣蕊任上海市虹口區代理區長 呂鳴辭去區長職務.中國經濟網-今日頭條.2025-09-25
黃浦區民政局.民政局.2024-02-11
局屬單位.上海市民政局.2022-08-02
上海市救助管理機構一覽表.上海市民政局.2024-02-11
上海市困境兒童臨時照料場所一覽表.上海市民政局.2024-02-11
上海市慈善超市基本信息統計表(截至2023年9月) (2023-11-09 ).上海市民政局.2024-02-11
國內首屆殯葬行業學歷教育本科班開課,有4門特設選修課.浦江頭條-澎湃新聞.2020-04-04
讓慈善星光在申城閃耀——記2023年“上海慈善周”主題活動.民政部.2024-02-11
“齊家宜室”工作室全區覆蓋,黃浦區著力推動新時代婚姻家庭輔導教育模式創新 (2024-02-07 ).上海市民政局.2024-02-11
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候選名單公示.上海市司法局.2024-02-11
網友建議政府部門設立適婚青年交流場所,上海市民政局回應.百家號.202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