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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朝會典
來源:互聯網

五朝會典是康熙雍正乾隆愛新覺羅·颙琰、光緒五個朝代所修會典的總稱,史稱《大清五朝會典》、《大清會典》。

它是按行政機構分目,內容包括宗人府,內閣,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等等職能及有關制度。

從內容看,是以行政法律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匯編,詳細記述了清代從開國到清末的行政法規和各種事例,反映了封建行政體制的高度完備。

它不僅是清朝行政法規大全,也是中國封建社會最完備的行政法典。

簡介

《康熙會典》仿明會典的修訂,采取以官統事、以事隸官的編撰體例。它按中央行政機關分卷,每個行政機關下,具體規定該機關的執掌、職官設置、處理事務的程序方法,構成了會典的正文。在正文之下又附有與機關相關的規則,作為正文的補充。

《康熙會典》采取以典為綱、以則例為用原則,將典例分別編撰的新體例。

會典》五朝首尾相連,內容詳實繁復,體例嚴謹,在中國乃至世界都是最為完備的行政法典。與《清會典》相輔而行的,還有《清會典則例》或《清會典事例》和《清會典圖》。

《清會典則例》或《清會典事例》具體敘述清歷朝官制的沿革損益和遞迭嬗變的詳細情況;《清會典圖》則是對于壇廟、禮器、樂器、儀仗、鑾輿、冠服、武備、天文、輿地、刑具等等的附圖說明。

全書涉及清朝300年間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軍事、法令、民族、宗教等各個方面,為我們研究清代的政治制度和典章故事提供了全面、系統而較詳備的資料。

清代會典

一、清代13朝300年間共編有會典5種,茲分別簡述其修經過如次:

康熙朝會典

典原名《大清會典》,創修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甲子年)),告成于二十九年(1690),由大學士伊桑阿王熙任總裁。起崇德元年(1636),迄康熙二十五年(1686)。全書共162卷。

雍正朝會典

原名同前,續纂于雍正二年(1724年),告成于十年(1732年);由大學士尹泰、張廷玉任總裁。起康熙二十六年(1687),迄雍正五年(1727)書成,共250卷,卷增于前三分之一。

乾隆朝會典

續修于乾隆十二年(1747),告成于二十九年(1764),由履親王愛新覺羅·胤祹,大學士富察·傅恒、張廷玉任總裁。起雍正六年(1728),迄乾隆二十三年(1758),展至二十七年(1762),特旨增輯者,不拘年限。既成,分為《清會典》100卷,《清會典則例》 180卷。

嘉慶朝會典

再輯于嘉慶六年(1801),告成于二十三年(1818),由大學士托津、曹振鏞任總裁。起乾隆二十三年(1758),迄嘉慶十七年(1812),展至二十三年(1818)。書成,分為《清會典》80卷,《清會典事例》920卷,目錄8卷;《清會典圖》132卷,目錄2卷,總計1140卷。會典卷數略減于前而事例大增于前,圖別為卷。

光緒朝會典

增輯于光緒十二年(1886),告成于二十五年(1899),由大學士昆崗、徐桐任總裁。起愛新覺羅·颙琰十八年(1813),迄光緒十三年(1887),展至二十二年(1909)。全書分為:《清會典》100卷,目錄1卷,《清會典事例》1220卷,目錄8卷,《清會典圖》270卷,總計1599卷。卷數視嘉慶朝略有增減。

撰寫歷程

五朝會典中康、雍兩朝只有《清會典》,馀三朝還有《清會典則例》或《清會典事例》和《清會典圖》。

大清會典其所以分而為三者,是因為最初開館纂修《清會典》系仿《唐六典》和《大明會典》的體例。康熙帝以條例多散見奏牘[dú],百司艱于考核,人莫由通曉,命巡撫大小各衙門分輯,因官分類,因類分年,每一事例,略述數語,合正文、注文為一。

宗人府為首外,所不同于前朝者,新增四夷館列六部之后,內務府不屬吏、兵二部,故列九卿之后;左、右春坊,司經局無所屬,職掌統于詹事府,故次之;起居注、四譯館附于翰林院,神樂觀、犧牲所附于太常寺,八旗官員附見兵部,王府屬員分見吏、兵二部。

文職衙門以督捕附兵部,沈陽市設戶、禮、刑、工四部。雍正朝會典體例仍康熙朝之舊,續補與原文并存。京外衙門略有增刪,盛京增戶部,為盛京五部,一代不改;刪督捕(康熙三十八年裁)而以慶豐司歸內務府。

注詳沿革,如云:“舊有漢軍郎中二員,雍正五年裁;漢軍員外郎六員,康熙三十八年裁四員,雍正五年并裁。”即是其例。

乾隆朝會典則大不相同,愛新覺羅·弘歷乾隆康雍兩朝會典“或襲舊文,或案牘不全,或參稽不審,每有乖疏”,又以典乃國家大法,例則隨時增損,而前兩朝之典與例合編,不易識辨,于是將典與例分輯,每成會典一卷,即附則例一卷,“因官分職,因職分事,因事分門,因門分條”,典為綱,例為目,按年月日編排,圖附于各制之后。此乾隆朝之《清會典》與《清會典則例》各自為書,首開其端,而與康、雍兩朝會典的最大不同之點,顯而易見者也。

愛新覺羅·颙琰朝會典的體例一仍乾隆朝之舊,以衙門為綱,每會典一卷,各以事例副之,不復分列諸司,各就一衙門之事例分列數門,每門之下析為子目,每目之下仍按年編次,其門目皆標明于每卷之首,故易《清會典則例》之名而為《清會典事例》。會典卷數減于前,而事例大增于前逾三分之二。光緒朝會典條目較嘉慶朝略有新增,會典卷數仍依乾隆朝之舊為100卷,事例過1000卷,不特多于乾隆朝且又視嘉慶朝而遠過之。

版本情況

《大清五朝會典》的版本情況,康熙雍正乾隆愛新覺羅·颙琰四朝會典的抄本和會典館本均已殘缺不全外,刊本尚保存完好,但流行不廣,即光緒朝會典刻本和石印本迄今遺存的為數亦不算太多。

五朝會典除會典館本外,還有以下幾種本子:

一、《四庫全書》本,見《全書》史部政書類,收有乾隆朝會典、會典則例;

二、《圖書集成》本,光緒十九年(1893)上海圖書集成印書局據乾隆朝會典排印,無會典則例;

三、上海市石印本,光緒三十四年(1908)上海商務印書館據光緒朝會典影印,無會典事例、會典圖;

四、《萬有文庫》本,也只收《光緒朝會典》,無會典事例、會典圖。

五、臺灣影印本,臺北中文書局和新文豐出版公司據光緒二十五年原刻本影印,均有《清會典》、《清會典事例》和《清會典圖》。

線裝書局首次將康熙雍正乾隆愛新覺羅·颙琰、光緒五朝會典整理出版——《大清五朝會典》。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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