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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宗事件,臺灣清治時期因邵族出草,造成滿清政府率兵討伐水沙連的一起事件。
正文
骨宗事件,臺灣清治時期因邵族出草,造成滿清政府率兵討伐水沙連的一起事件。清廷為有效掌握內山情況,設立水沙連堡,將原有在諸羅(今嘉義市)之北路協鎮移駐到彰化,以就近控制內山,此舉造成水沙連地區各社原住民的傳統領域與生活空間受到侵犯與限制。
1725年8月-1726年12月間,水沙連地區各社原住民以水社土目骨宗為首,對清廷倡亂且不納餉,向西擴張領域出草,對臺中南屯、彰化社頭、云林斗六一帶獵首,使生活在平地的漢族遭受極大沖擊,為解決這長期紛亂不安的問題,清朝政府決定派兵前往水沙連地區討伐,征詢軍隊及壯丁,并結合平埔族人組成的數千人討伐隊,采南北夾擊為討伐策略,于竹腳(今社寮)開始兵分兩路,監察御史索琳、臺灣道吳昌祚率領由南路進攻水社,與另一路由淡水同知王、參將臣何勉率領由北路進攻哈里難社[注?1],最后在骨宗寨所找出人頭80顆[注?2],包括骨宗父子在內,對涉事之人清查逮捕,隨后押往臺南府城處決,史稱“骨宗事件”。
這起事件造成邵族的勢力走入衰退,失去出草獵首的習俗,同時被清廷加強控制之下,導致后來郭百年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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