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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華秀(1559年10月4日—1597年7月20日),字居約,號同春,明朝泉州府同安區人。明朝政治人物,曾在明朝歷任官職,以其忠誠和正直而著稱,一生都致力于為人民謀福利。他的貢獻和影響在當時的政治和社會中得到了廣泛認可。
人物生平
黃華秀生于嘉靖己未年九月初四日(1559年10月4日),早年是南安縣生。幼年時與哥哥黃華瑞就學于楊子山“陽林書院”,后在泉州市繼續學習。萬歷十六年(1588年)與其兄黃華瑞同為戊子科舉人,時人譽為“兄弟同榜,雙鳳聯科”。此外他與哥哥也被認為是金門縣同時中舉八人的成就“八鯉渡江”的人物之一。萬歷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聯捷進士,被認為是金門同時中進士五人的成就“五桂聯芳”的人物之一。之后黃華秀授廣東韶州府推官,任內雪殺姑之冤,釋代兄之囚,辨伐冢之詭。當地居民沖擊教會房子,傳教士利瑪竇向知府謝臺卿告狀,并交由黃華秀徹查,很快整飭肇事者。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以考績第一,召為南京浙江道御史。剛果洞達,條陳時事。時有遼東建奴之慮,中原有礦稅之興,楚藩有小人之構,華秀皆上疏極言之。空暇時從德興祝世祿、寧國市張應泰、潛江市歐陽東鳳及郡人李范廉、駱日升為讀書之會。萬歷二十五年六月七日(1597年7月20日),積勞成疾,猝逝于任上,不余一錢,諸人為其經紀后事。黃華秀有女兒,嫁給何喬遠次子何九云。
華秀歷五載明刑、三年司諫,廉潔奉公。萬歷二十五年六月七日猝死任上,身不余一錢。朱翊鈞嘉其廉政,讓黃華秀入祀南京鄉賢祠與廣東韶州府學名宦祠配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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