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開平案,是指在1993年至2001年,中國銀行開平市支行的前后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合伙貪污公款,按當時匯率計算折合人民幣超過40億元的銀行資金盜竊案。該案被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最大的銀行資金盜竊案。
2001年10月案發后,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三人逃往美國。
2004年4月16日,余振東被遣送回中國,于2006年3月31日被判處執行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其個人財產100萬元。2018年7月11日,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中國,于2021年10月13日被江門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犯罪所得贓款予以追繳。2021年11月14日,許國俊被從美國強制遣返。2023年12月13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許國俊判處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犯罪所得及其孳[zī]息予以追繳。
案件經過
作案過程
被認為是該案首犯的許超凡,30歲時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行長。1993年開始,許超凡就利用職務之便,假借開平中行客戶名義,以代客買賣的形式進行外匯交易,大肆貪污挪用銀行資金,結果血本無歸,虧損1億多美元。許超凡還沉迷于賭博,曾在澳門賭場4個小時就輸了6000多萬人民幣。
之后許超凡又與手下的副行長余振東、下屬公司經理許國俊聯手,先后從銀行賬戶中拆借大量資金,以貸款名義轉出并轉至設在香港的潭江實業有限公司等名下。資金轉移的路數大同小異。許超凡等人與開平滌綸集團等當地大型企業的高管勾結,給其發放巨額貸款,而貸款由開平支行打入這些公司的賬戶之后,再按照開平支行的指示,從這些公司賬戶轉匯同樣數額的資金到潭江實業,或通過“地下錢莊”調匯轉移到香港、澳門。
潭江實業的注冊人為許超凡的堂兄許日成,實際上由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人控制,主要功能就是接收由開平市源源不斷轉移而來的資金流。在1998年以后,三人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被盜資金也越來越頻繁地涌向境外。自1998年3月起的兩年間,許超凡等人將16筆款項利用假貸款轉移至潭江實業,進而轉至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海外的私人賬戶,總額高達7500萬美元。
之后,許超凡升任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公司業務處處長,余振東、許國俊相繼接替他的位置。三人相互勾結掩護,盜竊流水線一直在順利運行。三任行長在8年里,轉移資金高達幾十億元。
案發經過
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為加強管理,將全中國1040處電腦中心統一成一套系統,集中設置在33個中心。聯網后,電腦中心反映出賬目上虧空8000萬美元,很快又飆升到4.83億美元。中行發生了建國以來規模最大的銀行資金盜用案。
通過對賬目的分析,案發范圍逐漸縮小,先集中于廣東省,又鎖定到江門市下屬的開平市。與此同時,中行開平支行的前后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突然失蹤,廣東中行馬上對縣級支行的權限進行了收縮,并全部切斷基層行直接與境外資金匯劃的所有渠道。
2001年10月15日凌晨3時,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出具書面材料,正式向廣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報案。這就是當年轟動一時的中行開平“10·12”案。經公安機關緊急偵查,發現涉嫌挪用巨資的這三任行長已潛逃到香港,隨后轉機到了加拿大、美國。將這筆巨資轉移到香港,購買房地產、炒賣外匯、股票,或經由賭場洗錢,將贓款進一步轉移到海外。
2001年11月,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镕基在廣州考察指導工作。看完案情反映材料,朱镕基氣憤不已,他在報告上批示了很多話,報告第一頁的空白處都批滿了,要求有關部門嚴查此案。2002年春節剛過,由中紀委牽頭,包括公檢法、銀行等各方面的人員,總共調動了六七百人進駐開平市展開調查工作。
潛逃北美
早有準備
1994年,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人的妻子通過假離婚、假結婚獲取美國綠卡。1997年8月至12月間,余振東、許超凡和許國俊三人持假身份證明到香港特別行政區,獲得偽造的香港護照。2001年5月,余振東、許超凡和許國俊三人在香港通過與美國公民假結婚申請到美國簽證,并于同年10月13日晚經香港逃至美國,與各自的妻子會合,后通過復婚等方法獲取了美國綠卡。
賬戶凍結
2001年11月,中國司法部兩次向美國、加拿大發出司法協助請求,并且通過與美國、加拿大和中國香港執法部門合作,第一時間凍結了許超凡等三人的所有銀行賬戶。
在美被捕
2001年11月開始,中方協調美方來華取證,開展遠程視頻作證。之后,美國司法部在全美國發出通緝令,三家人隱姓埋名,分頭踏上逃亡之路,余振東前往洛杉磯,許超凡和許國俊則選擇逃往美國中部的小城市。
案發一周后,公安部向國際刑警組織提供了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對余振東、許超凡、許國俊的逮捕決定書。國際刑警組織迅速發出了紅色通緝令。包括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在內的有關辦案人員多次趕赴美國,與美國相關部門商談協助事宜。
2002年12月17日,美國內華達州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簽發了對余振東、許超凡、許國俊三人的逮捕令。兩天之后,余振東在洛杉磯被美國當局以涉嫌欺騙手段獲取簽證罪逮捕。2004年9月下旬,許國俊在美國堪薩斯州一個小鎮上被捕。2004年10月初,許超凡在美國俄克拉何馬州一個小鎮的公寓里被捕。
案件審理
余振東案件進展
美國受審
余振東被捕后,中美雙方政府進行了長達一年多的談判。在美國,被告人如果同意放棄其辯護權,供認有罪,公訴人就可能以較輕的罪名起訴,或者向法官建議判處被告人較輕的刑罰,并將認罪協議提交法官審查后直接作出判決。統計數據顯示,美國90%以上的刑事案件實行了辯訴交易。余振東選擇了美國的辯訴交易。美國刑事檢控機關在辯訴交易中,要求余振東向中國內地和香港特區執法機關提供合作,交代有關的犯罪事實,并且勸告余振東通過提供上述合作爭取獲得美國法院的減刑處理。
2004年2月,余振東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聯邦法院受審。因為主動交代有關的犯罪事實,最終獲得減刑處理,原來被控5項罪名,最后美國法院只認定了欺詐罪一項罪名,并判144個月的監禁。宣判后,余振東沒有上訴,也未提出訴訟之外的其他請求。
遣返中國受審
余振東自愿被遣返,就中行貪污案受審。為順利解決余振東的遣返問題,2003年中方向美國相關部門作出了書面承諾。即:假如余振東在中國被起訴的話,刑期不超過12年,在國內監禁期間不受虐待等。
2004年4月16日,余振東被遣送回中國。他成為中美建交25年來,第一例經過美國國內法律程序,并由美方執法人員押送至中國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余振東的妻子于緒惠也作出了與控方合作的選擇,就“非法取得美國公民身份”認罪后,她的美國國籍和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但被允許與三名未成年子女一道滯留美國。
2006年3月31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振東貪污、挪用公款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被告人余振東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其個人財產100萬元。
“二許”案件進展
“二許”夫婦美國判刑
2004年末,美國內華達州聯邦大陪審團對許超凡、許國俊夫婦提起指控。從2005年開始,中國公安部、司法部就與美國方面協商對兩人的遣返工作,并與兩人當面溝通。中方曾經提出,如果他們愿意被遣返回中國領刑,刑期不會超過20年,但兩人均拒絕被遣返,選擇在美國受審。2008年8月,拉斯維加斯的聯邦大陪審團已經認定許國俊、許超凡夫婦四人詐騙、洗錢、轉運盜竊錢款、偽造護照和簽證等罪名成立。但量刑宣判時間三度延遲,直到2009年5月6日,美國拉斯維加斯聯邦法院分別判處許超凡和許國俊入獄25年和22年,并勒令被告退還4.82億美元的涉案贓款,二人上訴后法院依然維持原判。同案的許超凡之妻鄺婉芳、許國俊之妻余英怡,也分別獲刑8年。此次在美國所獲刑期,均已經超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期徒刑的最高量刑標準。
許超凡遣返中國
2014年,中央追逃辦成立伊始,就將許超凡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和中美追逃追贓合作重點案件,對許追逃追贓工作進入全面加速的快車道。中央追逃辦加大打擊力度,敦促美方對許保持高壓態勢,2015年9月,許超凡妻子鄺婉芳在美國服刑期滿后,被美方強制遣返回中國,2018年6月,許超凡被判發遣返令。2018年7月11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在中美兩國執法等部門通力合作下,外逃美國17年之久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中國。許超凡被成功遣返是中美反腐敗執法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國家監委成立后第一個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2021年10月13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超凡貪污、挪用公款案進行公開宣判,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并罰判處許超凡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犯罪所得贓款予以追繳。許超凡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許國俊遣返中國
許國俊在美國監獄服刑期間,歷經兩次上訴后,刑期縮短。但他在出獄后兩年監控釋放期內接到了移民局的驅逐指令。2021年11月1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有關部門和廣東省監察機關共同努力,外逃20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國俊被強制遣返回國。
2023年12月13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國俊貪污、挪用公款案進行公開宣判,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并罰對被告人許國俊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許國俊已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賴明敏回國投案
2001年案發后,時任開平支行上級單位中國銀行江門分行行長的賴明敏自知涉案,選擇潛逃至澳大利亞。賴明敏曾要求建立分行小錢柜用于發放獎金;為填補江門分行盜用有關科目資金的缺口,賴明敏又指使分行財會部經理余鴻斌等三人到開平支行找行長許國俊商討如何填補資金缺口,后開平支行同意支付540萬美元填補該資金缺口。
2018年6月22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中央有關部門和廣東省委、省紀委長期不懈努力,“百名紅通人員”賴明敏回國投案,并主動退贓。
追討涉案資金
法律依據
2009年5月7日,中國銀行新聞發言人表示,中行將充分利用判決賦予的相關權力,繼續全力依法追繳被案犯及其親屬侵占的所有涉案資產,維護中行的合法權益。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教授謝望原指出,由于美國刑事法中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上的“附帶民事訴訟法”制度,他們關于因犯罪造成的損失賠償、贓款贓物返還等問題,均通過獨立的民事訴訟來實現。因此,中國銀行因為許超凡、許國俊等人造成的損失賠償以及涉案款項返還,也只能以“被害人”的身份,按照美國法律規定,通過在美國提起民事訴訟來追討。
追討成果
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領導下,中央追逃辦統籌各方力量,發揮外交、司法、執法、反洗錢和反腐敗等部門和廣東省作用,以鍥而不舍的精神開展了長達十多年的追逃追贓工作。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反腐敗工作組將許超凡案確定為兩國重點追逃追贓案件,雙方密切協作,全力推進。在中美執法合作強大壓力和政策感召下,辦案機關和中國銀行已從境內外追回涉案贓款20多億元人民幣。
參考資料 >
“紅通人員”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國俊貪污、挪用公款案一審宣判.今日頭條.2023-12-14
新中國最大貪污案主犯受審,涉案金額40億.今日頭條.2023-12-14
“新中國最大銀行貪污案”,主犯受審!.今日頭條.2023-12-14
許國俊被判無期,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三名主犯全部獲刑.騰訊網.2023-12-14
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主犯許國俊被遣返回國.人民網.2023-12-14
孳息.中國人大網.2023-12-14
中國史上最大銀行貪污案 賬戶被凍結逃亡之路惶惶不可終日.中國網.2023-12-14
涉案40億元!“新中國最大銀行資金盜竊案”主犯許國俊受審.新浪財經.2023-12-14
中行開平案八年追訴始末 自愿遣返者刑期短十余年.央視網.2023-12-14
外逃20年,中行開平支案最后一個主犯許國俊被強制遣返回國.新浪財經.2023-12-14
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銀行資金盜竊案案情詳解——這張逮捕證 已足足等了他17年.人民網.2023-12-14
黨員干部“假離婚”現象引人深思:“離婚”后變貪官裸官逃官.澎湃新聞.2023-12-14
中行開平案八年追訴始末 自愿遣返者刑期短十余年(2)——中新網.中國新聞網.2023-12-14
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最后一名主犯許國俊被遣返回國.每經網.2023-12-17
三名行長巨貪超40億:外逃20年,最后一個主犯被遣返回國.澎湃新聞.2023-12-14
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主犯許超凡被從美國強制遣返.新浪網.2018-07-11
開平案解讀:怎樣追回涉案巨額資金.新浪財經.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