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簡稱失業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后,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失業保險金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規定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上海市從2023年7月1日起調整失業保險金和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對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調整為:第1-12個月支付標準為2175元/月;第13-24個月支付標準為1740元/月;延長領取支付標準為1510元/月。
領取條件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領取程序
參保繳費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的申領地點為參保地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全國統一入口網址是: 12333.gov.微信、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也可以申領搜索”電子社保卡”小程序進入首頁點擊“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服務,或者下載掌上12333APP在“服務”欄目下選擇“失業保險”中的“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服務也可以搜索服務名稱直接辦理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后,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后,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并可領取失業金,從下一個月起,失業人員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失業保險金。
計算方式
失業保險金應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即將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
而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又分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下面來分別說明。
1、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發放標準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中關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問題。根據《失業保險條例》關于統籌層次的規定,失業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在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規定。發放標準中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即是指統籌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和統籌地區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如果統籌層次所在地區沒有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者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與統籌層次所在的地區不一致,以哪個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作為參照,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來確定。
至于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和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規定,主要考慮失業保險金,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而發放的一項社會保險待遇,它有兩大基本功能,即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和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從這一原則出發,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應不高于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所得工資的最低標準,即最低工資標準,如果超過這個標準,容易形成養懶漢的制度,不利于失業人員積極尋找工作,實現再就業;同時,也不應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如果低于這個標準,不但難以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也不利于失業保險制度的實施。正是基于上述各方面考慮,條例對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作了上述規定。
領取標準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來說,失業保險金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這些條件包括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發放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失業人員及時獲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后(以下統稱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適用本辦法;按照規定應參加而尚未參加失業保險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準,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并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二章失業保險金申領
第四條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五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第六條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第七條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第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第十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并領取。
第十一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
第十二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后,符合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三章失業保險金發放
第十四條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并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第十五條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與《條例》發布后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并計算。
(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第十六條失業保險金以及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失業保險待遇的標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失業保險金應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第十八條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即將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辦機構有權即行停止其失業保險金發放,并同時停止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經辦機構應當通過準備書面資料、開設服務窗口、設立咨詢電話等方式,為失業人員、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眾提供咨詢服務。
第二十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負責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的統計工作。
第四章失業保險關系轉遷
第二十一條對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與本人戶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其失業保險金的發放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提供由兩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協商,明確具體辦法。協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遷的,失業保險費用應隨失業保險關系相應劃轉。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其中,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按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總額的一半計算。
第二十三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在省、自治區范圍內跨統籌地區轉遷,失業保險費用的處理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四條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憑失業保險關系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遷入地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經辦機構發現不符合條件,或以涂改、偽造有關材料等非法手段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應責令其退還;對情節嚴重的,經辦機構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第二十六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經辦機構或主管該經辦機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失業人員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二十七條失業人員因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與經辦機構發生爭議的,可以向主管該經辦機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例》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失業保險金申領表》的樣式,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數據參考資料
注意事項
當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是不可以申請領取失業金的,按照失業保險的規定只有在非本人意愿的情況下中斷就業才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同時在領取失業金時也是需要確定勞動者和就業單位繳納失業保險金滿一年以上,當不滿足以上情況后當事人也是不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對以后找工作沒有任何影響。失業保險金是單位和個人履行繳納失業保險金義務后勞動者失業時享受的一項保障生活的基本權利。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是行使正當權利。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4號)規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得要求失業人員轉移檔案、不得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記入職工檔案。
關于領取失業保險金有無時間限制的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4號)規定,不得以超過60日申領期限為由拒發失業保險金。根據上述規定,失業后申領失業保險金沒有時間限制。只要失業人員和單位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且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也沒有次數限制。
統計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1年,參加失業保險人數22958萬人,增加1268萬人。年末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259萬人。
2021全年失業保險基金收入1460億元,基金支出1500億元。年末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存 3313 億元。
2023年2月28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初步核算,2022年年末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297萬人。
截至2025年6月底,中國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為2.45億人。
參考資料 >
失業保險是什么?交了以后有哪些待遇?.金華市人民政府.2023-10-27
廣東省將試點靈活就業人員自愿參加失業保險.m.toutiao.com.2022-05-25
想申請失業保險金?滿足這些條件即可→.今日頭條.2023-10-27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十四).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3-10-27
2018失業金怎么領取?最新失業金領取流程條件 什么人可以領取.m.toutiao.com.2022-05-25
失業保險條例.中國就業網.2023-10-27
官宣!7月1日起,上海將調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等標準.解放日報.2023-10-27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_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www.mohrss.gov.cn.2022-05-25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中國政府網.2025-07-09
失業保險金怎么領?實用指南來了!.中工網.2023-10-27
失業保險金怎樣進行計算.華律網.2023-10-27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是什么?.京彩臺灣.2023-10-27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崇義縣人民政府.www.chongyi.gov.cn.2022-05-25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什么條件?主動辭職能領嗎?帶你一圖看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3-10-27
失業了,員工還能享受哪些待遇?.m.toutiao.com.2022-05-25
失業保險可異地轉移 東陽實施有關暫行辦法.m.toutiao.com.2022-05-25
一、主動離職領取失業金可以嗎?.律圖.2023-10-27
領取失業保險金會影響養老金嗎?人社部權威解答→.湖北省人方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25-06-21
【人社政能量】只能領一次?最多領24個月?關于失業保險金,這篇為您說清!.微信公眾平臺.2025-08-14
(受權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東南網.2023-10-27
2021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3-10-27
(受權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新華網.2023-10-27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舉行2025年二季度新聞發布會.中國人力資源市場網.2025-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