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漢語詞匯。
拼音:lì nián
釋義:1、經歷的年歲。2、過去多年;以往各年。
出自《孟子·萬章上》。
基本解釋
(1) [calendar year]∶歷法上的年。
(2) [over the years]∶過去多少年。
歷年的積累
出處與詳解
1、經歷的年歲。
①《孟子·萬章上》:“禹 之相 舜 也,歷年多,施澤於民久。”
③《南史·宋紀中·文帝論》:“﹝文帝﹞正位南面,歷年長久。”
④明 張居正 《論時政疏》:“自 成祖 以后,歷年之久,未有過於皇帝者。”
2、過去多年;以往各年。[over the years]
①《楚辭·遠游》:“聊仿佯而逍遙兮,永歷年而無成。”
②《漢書·劉向傳》:“今二府不當在位,歷年而不去。”
③《宋書·庾炳之傳》:“景仁 稱疾不朝見者歷年。”
④明 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一百八回《丁奉雪中奮短兵 孫峻席間施密計》:吾事魏歷年,官授太傅,人臣之位極矣;人皆疑吾有異志,吾嘗懷恐懼。
⑤《儒林外史》第一回:“你歷年賣詩賣畫,我也積聚下三五十兩銀子,柴米不愁沒有。”
⑥魏巍《東方》第三部第一章:“按照歷年情況,秋后莊稼一倒,小契 最快活的節氣就算到來了。”
其它
歷法規定的年
歷年長度必須為整數日。
太陽歷的歷年長度實際值通常為365日或366日,平均值力求等于或極其接近回歸年(約365.2422日),現行公歷就屬于太陽歷,我國北宋沈括的“十二氣歷”也屬于太陽歷。
太陰歷的歷年長度實際值通常為12個朔望月的整數值(354天左右),伊斯蘭教歷屬于太陰歷。
陰陽合歷的歷年長度實際值通常為12個朔望月的整數值(平年,354天左右)或13個朔望月的整數值(閏年,384天左右),平均值力求等于或極其接近回歸年(約365.2422日),農歷、希伯來歷、藏歷、傣歷都屬于陰陽合歷。
參考資料 >
資料.漢典.201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