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機構,在珠江、韓江流域、瀾滄江以東國際河流(不含瀾滄江)、粵桂沿海諸河和海南省區域內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是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簡介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簡稱珠江委)成立于1979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部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75號)和水利部《關于印發〈珠江水利委員會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水人事〔2009〕646號),珠江水利委員會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機構,在珠江、韓江流域、瀾滄江以東國際河流(不含瀾滄江)、粵桂沿海諸河和海南省區域內(以下簡稱流域內)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為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廳級。
主要職能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簡稱珠江委)成立于1979年,是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機構,在珠江流域、韓江流域、瀾滄江以東國際河流(不含瀾滄江)、粵桂沿海諸河和海南省區域內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為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一)負責保障流域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受部委托組織編制流域或流域內跨?。ㄗ灾螀^、直轄市)的江河湖泊的綜合規劃及有關的專業或專項規劃并監督實施;擬訂流域性的水利政策法規。組織開展流域控制性水利項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重要水利項目與中央水利項目的前期工作。根據授權,負責流域內有關規劃和中央水利項目的審查、審批以及有關水工程項目的合規性審查。對地方大中型水利項目進行技術審核。負責提出流域內中央水利項目、水利前期工作、直屬基礎設施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流域內有關水利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后評估工作。
(二)負責流域水資源的管理和監督,統籌協調流域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受部委托組織開展流域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流域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照規定和授權,組織擬訂流域內省際水量分配方案和流域年度水資源調度計劃以及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流域取水許可總量控制工作,組織實施流域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按規定組織開展流域和流域重要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
(三)負責流域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流域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跨?。ㄗ灾螀^、直轄市)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并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負責授權范圍內入河排污口設置的審查許可;負責省界水體、重要水功能區和重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質狀況監測;指導協調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流域內地方節約用水和節水型社會建設有關工作。
(四)負責防治流域內的水旱災害,承擔流域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指導、協調并監督防御臺風工作。按照規定和授權對重要的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組織實施流域防洪論證制度。組織制定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并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流域內蓄滯洪區的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指導流域內水文工作。按照規定和授權,負責流域水文水資源監測和水文站網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流域重要水域、直管江河湖庫及跨流域調水的水量水質監測工作,組織協調流域地下水監測工作。發布流域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流域水資源公報。
(六)指導流域內河流、湖泊及河口、海岸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按照規定權限,負責流域內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流域內所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授權范圍內河道范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查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直管河段及授權河段河道采砂管理,指導、監督流域內河道采砂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流域內水利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七)指導、協調流域內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組織有關重點防治區水土流失預防、監督與管理。按規定負責有關水土保持中央投資建設項目的實施,指導并監督流域內國家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受部委托組織編制流域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承擔國家立項審批的大中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實施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流域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和公告。
(八)負責職權范圍內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查處水事違法行為;負責省際水事糾紛的調處工作。指導流域內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流域管理機構內安全生產工作及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根據授權,組織、指導流域內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工程的安全監管。開展流域內中央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稽察。
(九)按規定指導流域內農村水利及農村水能資源開發有關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承辦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負責開展水利科技、外事和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承擔有關水利統計工作。
(十)按照規定或授權負責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跨?。ㄗ灾螀^、直轄市)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工程的國有資產的運營或監督管理;研究提出直管工程和流域內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及直管工程上網電價核定與調整的建議。
(十一)承辦水利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內設秘書科、宣傳科、政務督查科、綜合科(保衛科)。
2.規劃計劃處
內設規劃科、計劃科、綜合科、區域科。
3.政策法規處(水政監察總隊)
內設政策法規科、水政監察科、綜合執法科。
4.財務處(審計處)
內設預算管理科、資產管理科(企業監管科)、財務管理科、審計科、機關財務科。
5.人事處
內設干部科、綜合與勞資科、人才與培訓科。
6.水資源管理處
內設取用水管理科、評價與配置科、水量調度科。
7.水資源節約與保護處
內設節水管理科、水資源保護科。
8.建設與運行管理處
內設建設管理科、運行管理科、質量管理科。
9.河湖管理處
內設河湖管理科、水域岸線管理科。
10.水土保持處(農村水利水電處)
內設綜合科、水???、農水科。
11.監督處
內設綜合監督科、安全監督科、稽察科。
12.水旱災害防御處
內設綜合科、調度科、工程科、保障科。
13.國際合作與科技處
內設國際合作科、科技管理科。
14.離退休職工管理處
內設綜合科、服務科。
直屬機關黨委(珠江工會)
內設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直屬機關紀委辦公室(巡察辦)、工會辦公室(直屬機關團委)。
事業單位
1.珠江水利委員會水文局(與珠江流域水資源保護局合署辦公)
3.珠江水利委員會西江局
4.珠江水利委員會珠江水利綜合技術中心(信息中心)
5.珠江水利委員會服務中心
6.珠江水利委員會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監測中心站
企業單位
1.珠江水利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獲得榮譽
2020年1月7日,榮獲2019年水利行業節水機關。
2021年9月2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工會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群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025年5月23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入選第七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參考資料 >
珠江委簡介.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2022-08-02
機構設置.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2022-08-02
全國精神文明建設表彰大會在京召開.百家號.2025-06-05
第七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中國文明網.2025-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