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漢族喪禮儀式之一。指為死者穿著尸衣(殮服)。在古代,小斂在室內,設帷。為死者著衣址九套。斂畢移尸于堂。湖南地方將尸體放入棺木,并且使棺木錯開放著,稱為封小殮。而將棺木于出殯前一天下午徹底蓋住,密封稱為封大殮。
釋義
舊時孔府死人,三日小斂時為死者穿常服;五日斂時為死者換官服;如為女子,則鳳冠霞帔,口含襲人,身上撒香料。然后用綢子將死者從頭到腳裹起。女用綠綢,男用紅綢,連裹三層,最外用一層白綢,裝斂完畢,即廳入殮。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浙江省》引《蕭山問俗記。喪禮》:“斂,人初死,停于床,喪屬跪而號哭......祭后,乃面西停于堂。至夜,僧或道踵于門,各事其事,或由喪家自雇,或為親戚所贈,鐃鐘鼓交作,至晨乃已,意蓋散抑郁之氣也。如是或一夜、三夜、五夜,以至于七夜,視家之貧富,時之寒溫而定,大約何日大斂,則何日已耳。又命門眷合日時以斂。其斂也,或布或綢,皆須全套,不能絲毫混亂。將斂,親屬一二人,為之沐浴著內衣。親屬各人,各為梳發三次,然后加外服,次第為之著就,以衾圍之,至吉時,然后斂(大斂)。”
詳細釋義
通假字
殮。殮通斂
關于斂的釋義
為死者穿衣換鋪蓋叫小殮,入棺叫大殮。小殮之前為死者沐浴,也叫“抹尸”,有干干凈凈離開人世走向來世之意,從衛生的角度講這一程序也是有必要的,故今天人們仍固守著,而且做的比過去更完善,比如過去人們用酒,今天人們使用乙醇等。小殮之后,人們往往還在死者手里、口里放上一些東西,還要用布條扎住死者的兩臂和小腿。手里拿東西意為不能空手上路,口里銜東西意為不能空腹上路。捆扎手腿是怕死者“驚尸”,“驚尸”挺可怕的,其實就是尸體痙摩,尸體肌肉痙攣是一種尸體現象。尸體還有一種自溶現象,往往從口、鼻、耳、肛門等排出污物、濁氣,所以,現代喪事中,人們用藥棉堵塞。小殮之后就是大殮,大殮就是入棺。入棺不等于蓋棺定論,棺蓋一定要錯開放。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對死者還抱有一線生還的希望。在提倡火葬的今天,小殮之后就要送入醫院的太平間或殯儀館的停尸間冷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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