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加掛濟南市中醫藥管理局牌子。
濟南市衛生健康委貫徹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和政策,落實黨中央關于衛生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有關工作安排,推動全市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法律、法規,起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依法制定地方性相關技術規范。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并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全市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新舊動能轉換衛生健康行業有關具體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落實國家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有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并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系。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牽頭負責醫療康養、醫療衛生服務等領域的項目招商工作。
(八)負責全市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
(九)負責全市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指導區縣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市保健委員會、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市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指導協調行業協會工作。
(十三)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群眾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信訪處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信訪、穩定、安全生產、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建設、干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統戰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組織選派專業技術干部援藏援疆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掛執法監督處牌子)。
組織起草衛生健康領域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有關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擔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本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本行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統稱“三項制度”)工作,履行執法案件核審職責,以委的名義出具相關法律文書。
(四)財務審計處。
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承擔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對口支援相關工作。
(五)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處。
承擔健康濟南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并承擔具體實施工作。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參與國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指導意見北方中心建設以及濟南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有關工作。
(六)體制改革處。
承擔指導、組織、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協調解決改革中的重大事項,承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資金規劃、籌措和投入安排相關工作。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七)疾病預防控制處。
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治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負責全市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的信息報告和管理工作,承擔地方病防治等有關工作。承擔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醫政醫管處。
擬訂醫療機構以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準并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辦醫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業務對口幫扶相關工作。承擔市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九)基層衛生健康處。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落實,牽頭并協調指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
(十)衛生應急辦公室(掛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牌子)。
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相關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組織協調衛生應急值班工作。
(十一)綜合監督與食品安全處。
擬訂監督工作規范、計劃、重大專項整治方案并組織實施。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指導規范綜合監督執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食品安全標準組織實施相關工作,負責現制現售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
(十二)基本用藥管理處。
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藥品增補目錄。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負責全市二級以上醫院院內藥事管理工作。指導各區縣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規范合理用藥,確保用藥安全,參與臨床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及有關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中醫藥綜合處。
承擔市促進中醫藥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開展中醫藥工作調查研究,擬訂中醫藥發展和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中醫藥相關醫改工作,推動中醫藥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全市中醫藥法制建設,推動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醫藥法律法規。承擔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和科普宣傳工作,推動中醫藥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識普及。參與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的績效考核。承擔中醫診所備案、中醫執業醫師注冊工作,組織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十四)中醫藥業務處。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保健機構及其技術應用的管理規范、標準,指導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業務開展。負責促進中醫藥理論方法的傳承、發展和創新。指導中醫藥技術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推進中醫藥經典研究,促進中醫藥知識推廣應用。負責中醫藥科技創新、科研項目管理以及重點學科建設工作,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指導中醫藥科教協同,推進中醫藥科研條件、能力建設。負責中醫藥規范化培訓和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考核有關工作。承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等的具體工作。
(十五)產業發展處(中醫藥產業發展處)。
主要負責圍繞醫療康養領域開展招商,聚焦中醫藥和大健康產業,重點引進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指導意見、高端醫療、醫療健康服務平臺等高端項目,進一步提升醫療健康服務,推動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
(十六)科技教育處。
負責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十七)醫養健康處。
負責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醫養健康服務體系。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維護老年人權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以及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八)人才與交流合作處
負責開展衛生健康人才工作調查研究,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計劃。承擔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具體工作。開展衛生健康人才培訓工作。建立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信息庫,聯系和服務高層次專家組織指導衛生健康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對外援助工作,開展與港澳臺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十九)婦幼健康處。
擬訂全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措施、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二十)職業健康處。
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工作規范并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十一)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
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并落實生育政策,推動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落實,建立和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二十二)宣傳處。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輿情處置等工作。負責本部門意識形態、宣傳思想、群眾工作、理論學習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參加政務熱線、政務監督面對面等工作。
(二十三)市愛國衛生運動工作辦公室。
擬訂全市愛國衛生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愛國衛生運動,負責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組織工作以及城市衛生經常性和常規性檢查。制定全市“除四害”工作規劃和農村改水改廁規劃并指導實施。
(二十四)市保健局。
擬訂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重要外賓的醫療安排工作。承擔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五)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二十六)離退休干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直屬單位
現任領導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入選2019年度濟南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名單。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和“2019年度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先進單位”。
2020年12月,授予“濟南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參考資料 >
重磅!市委市政府機構設置表來了.愛濟南新聞客戶端.2019-02-12
機關簡介.濟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2-12-29
濟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構設置.濟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2-12-29
領導信息.濟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5-03-27
牟鑫已任濟南市衛生健康委黨組書記.今日頭條-魯網.2025-03-27
濟南市財政局 通知公告 濟南市財政局關于對2019年度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給予表揚的通知.濟南市財政局.2020-08-11
《關于表揚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和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及模范市民的決定》.中國共產黨濟南市委員會.2022-12-29
濟南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對象名單公布.濟南網.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