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瑁(?―239年),字子璋,吳郡吳縣(今蘇州市)人,三國時期孫吳官員,丞相陸遜之弟。嘉禾元年(232年)受東吳朝廷征召,擔任議郎、選曹尚書。曾勸誡孫權放棄出兵,孫權最終采納了他的建議,取消了親征計劃。
人物經歷
勸諫孫權
陸瑁少年好學,于嘉禾元年(232年)受東吳朝廷征召,擔任議郎、選曹尚書。同年,曹魏遼東知府公孫淵派使者到東吳,向孫權稱藩。孫權在次年就派太常張彌、執(zhí)金吾許晏等循海路帶著金銀財寶和賜九钖的各種物品送給公孫淵,公孫淵卻在他們到后將張彌等人殺害,并送他們首級到曹魏朝廷。后孫權打算親征遼東,陸瑁前后寫了《 陸瑁諫吳主孫權書 》和《 陸瑁復諫吳主孫權書 》,以曹魏大敵在近,而遼東位置偏遠,應先集中力量對抗近強敵而非花費軍力去遠征遼東反對孫權征伐遼東的計劃,終得孫權嘉許其論理詳實,并接納他的建言,打消遠征念頭。赤烏二年(239年),陸瑁因病逝世。
致信暨艷
時任尚書暨艷沉迷于對士人品評褒貶,在選拔并評議朝廷三署官員之際,他偏愛揭露他人不光彩的過失。陸瑁特書信給暨艷,信中言道:“古之圣人,善者嘉之,愚者憐之,忘其過而記其功,此乃教化之根本。況今皇基初定,正欲四海歸一,恰如漢高祖之時,不拘一格,唯才是舉。若能效仿古人,如汝潁名士許邵、許靖兄弟之月旦評,明辨是非,固可整飭風俗,光大教化,然此非易事。當遠追孔子之博愛無疆,中學郭泰之廣施援手,近思則須有益于國家大業(yè)之奠基。望公三思?!比欢?,暨艷并未采納陸瑁之諫,終因行事偏頗而招致不幸,落得敗亡之果。
家族成員
父祖
哥哥
兒子
陸英,陸喜之弟,官至高平市相,員外散騎常侍。
孫子
史書記載
《三國志·卷五十七·吳書十二·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第十二》
人物評價
參考資料 >
《三國志·卷五十七·吳書十二·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第十二》.國學導航.2013-09-13
陸瑁.族譜網.2024-08-25
三國人物陸瑁簡介.歷史新知網.202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