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方堯,男,曾任溫州萬膳商城董事長。2015年4月14日,因涉及法律問題,被移送至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人物事件
2014年3月14日,以《充值疑云》為題,公開提出質(zhì)疑。事后,“萬膳商城”在采訪記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向記者手機充值2300元。在遭記者質(zhì)問后,“萬膳商城”方面稱是“意思一下,多多關(guān)照”。隨后,記者拒絕了這層“意思”,將2300元悉數(shù)退回。
2014年9月7日,《起底“萬膳騙局”幕后“帶頭大哥”》一文,對這出吸金騙局的“操盤手”胡方堯,以及背后進行“怎樣的資金騰挪”進行了大起底。
以開展油費、電費、話費等高額充值返利活動為幌子,大肆非法集資6億余元,涉及被告人27人,報案被害人多達2168人……
“萬膳商城”非法集資案有新進展。昨天,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的27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其中“萬膳騙局”帶頭大哥胡方堯犯集資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由于被告人眾多,案情復雜,判決書長達195頁。
以“萬膳商城”名義非法集資
據(jù)溫州中院審理查明,2012年6月,被告人胡方堯創(chuàng)辦溫州杰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后更名為浙江杰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杰購公司),并任董事長。
被告人陳長達系公司法人代表,并任商務總監(jiān),負責管理全體商務部充值業(yè)務人員;被告人李凡華任財務總監(jiān),負責管理公司財務管理等事務。
2013年開始,杰購公司以“萬膳商城”名義,向社會公眾進行非法集資。
判決書揭露圈錢套路
胡方堯等人到底施了什么法,讓這么多人愿意拿出錢來?
據(jù)一審認定事實,杰購公司是通過公開宣傳方式,逐步以充值話費、油費、電費給予高額返利為幌子進行非法集資。
怎么做?判決書中該“幌子”的具體操作——
充電話費,充450元得900元,以此類推,分18次返還。
油卡升值,分半年卡、年卡和一年半卡。半年卡:充4600元送1000元,充9200元送2000元,以此類推,分7次平均返還;年卡:充5000元送2800元,充1萬元送5600元,以此類推,分13次平均返還;一年半卡:充4900元送4600元,充9800元送9200元,以此類推,分19次平均返還。
電費升值,分半年卡和年卡。半年卡:充4800元送800元,充9600元送1600元,以此類推,分7次平均返還;年卡:充5600元送2200元,充11200元送4400元,以此類推,分13次返還。
怎么想到這種方式的?
據(jù)胡方堯在偵查階段供述,他是看到“京東集團”有充值返利的營銷活動,為提高杰購公司的知名度,他就作出“個人決策”:以電子商務網(wǎng)“萬膳商城”名義,通過公司網(wǎng)頁、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公司的充值返利業(yè)務。
涉及金額6億多元,報案者2168人
據(jù)判決書顯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日期間,胡方堯等人以杰購公司名義,通過上述方式非法集資6.07億余元,案發(fā)前已歸還4.7億余元,尚有1.36億余元未歸還。
截至2015年7月26日,胡方堯等人向報案的2168名被害人非法集資2.52億余元,案發(fā)前已歸還1.54億余元,尚有9879萬余元未歸還。
其間,陳長達入職杰購公司,其個人業(yè)績?yōu)?62萬余元,另外其擔任商務總監(jiān)帶領(lǐng)商務部全體業(yè)務人員非法集資5.3億余元,而且在其賬戶里流轉(zhuǎn)涉案非法集資資金的數(shù)額達11億余元,其個人直接非法獲利150多萬元。
“大哥”被抓,公司繼續(xù)從事非法勾當
據(jù)審理查明,2014年8月11日,胡方堯、陳長達因涉案非法集資行為被刑拘后,被告人滕曉表(系胡方堯的小舅子)主持杰購公司,并在公司總監(jiān)會議上要求業(yè)務人員繼續(xù)開展充值返利業(yè)務。2014年8月15日至9月3日期間,以杰購公司名義非法集資4742萬余元。
除胡方堯、陳長達等“高層”外,其他20多名被告人,也大多為杰購公司的管理人員。在判決書中,他們的犯罪金額均有計算明細。據(jù)顯示,涉案金額少則100多萬元,多則1億多元,每人的非法獲利從10多萬元到200多萬元不等。
案發(fā)后,不少人拿出自己的汽車抵債,其中不乏諸如路虎等高檔車。據(jù)一審判決顯示,胡方堯落網(wǎng)后,也將其出資購買的兩輛車交由政府處置,所得款項用于退賠。
派人到澳門豪賭,自己遙控指揮
非法集資6.07億余元,還有1.36億余元未歸還。那么,沒還的錢都哪去了?
據(jù)溫州中院認定,在非法集資的金額中,有5388萬余元用于發(fā)放業(yè)務人員的業(yè)績提成,另有部分資金被胡方堯用于賭博及歸還個人欠款等。
關(guān)于胡方堯的賭博,判決書中有多處詳細描述。
據(jù)胡方堯的一駕駛員作證,2014年6月,胡方堯讓他和另外兩個人一道去澳門玩百家樂賭博,胡方堯電話指令其中一人下注,他在一旁監(jiān)視,另外一人向胡方堯匯報輸贏情況,那次共輸了100余萬元。當年7月,他再次和他人被派往澳門賭博,而這次倒是贏了數(shù)十萬元。
胡方堯的另一名駕駛員也證明,2014年8月,胡方堯讓他和他人去澳門“新田地”賭場賭博,胡方堯在內(nèi)地電話指揮下注,他也在一旁監(jiān)視輸贏情況并向胡匯報,這次輸了210萬元。
一名幫胡方堯到澳門賭博的證人也稱,2014年5月4日,胡方堯帶他和其他兩人到澳門賭博,還教他賭博,之后胡方堯多次讓他到澳門幫他賭博,他聽胡方堯電話安排下賭注,5次去澳門一共輸了634萬元。
3人集資詐騙重判,24人非法吸存入刑
此案審理中,有被告人和辯護律師提出,在非法集資時,各被告人大多以杰購公司名義進行,所以此案應該認定為單位犯罪,而不應認定是個人犯罪。
對此,溫州中院作出這樣評析:根據(jù)審計報告和相關(guān)證人證言,以及多名被告人供述證實,杰購公司自成立直至案發(fā),主要從事以充值返利為名的非法集資活動,根據(jù)有關(guān)規(guī)定,此案不應以單位犯罪定性。
溫州中院審理認為,胡方堯、陳長達、李凡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shù)額特別巨大,他們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集資詐騙罪;楊鳳霞等24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他們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根據(jù)各人犯罪情節(jié)和有關(guān)法律規(guī)定,溫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
判處胡方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判處陳長達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30萬元;判處李凡華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25萬元;判處楊鳳霞等24人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至8年刑期,并處不同罰金。另外,還要追繳各被告人違法所得,責令退賠,返還相應被害人。
“萬膳騙局”時間軸
2012年6月,溫州杰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注冊資金2000萬元,胡方堯任董事長,陳長達任法人代表。
2012年10月,互聯(lián)網(wǎng)購物平臺“萬膳商城”正式上線經(jīng)營。
2013年1月,杰購公司開始以“萬膳商城”廣告營銷名義,向社會開展包括油費、電費、話費等充值高額返利活動,充值本金加高額返利后分期給付。
2014年1月,“萬膳商城”網(wǎng)絡實體店萬膳購物廣場正式開業(yè)。
2014年6月,那場“萬膳商城·青春記憶之夜”演唱會,云集諸多演藝明星,萬膳商城給人留下“實力雄厚”的印象。
2014年7月,杰購公司(萬膳商城)通過媒體刊登聲明:停止辦理充值活動。
2014年8月,杰購公司開始推出“云卡”形式充值高額返利活動繼續(xù)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2014年8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杰購公司法人代表陳長達、董事長胡方堯被刑事拘留。
2014年9月,寫字樓業(yè)主單位稱“杰購公司”長期欠租,雙方解除合同。網(wǎng)絡上開始出現(xiàn)“萬膳老板跑路”的消息。
2014年9月,鹿城法院公開審理“萬膳商城”前員工金某合同詐騙一案,金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杰購公司法人代表陳長達、董事長胡方堯、財務總監(jiān)李凡華、滕曉表(系胡方堯的小舅子)、楊鳳霞等20多人相繼被依法批準逮捕。
2016年4月14日,“萬膳商城”非法集資案在溫州中院一審開庭,27名被告人受審。(記者:黃云峰)
2015年4月14日,據(jù)最高檢消息,溫州萬膳商城非法集資案已偵查終結(jié),董事長胡方堯被移送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參考資料 >
非法集資6.07億元 “萬膳騙局”胡方堯被判無期.www.sohu.com.202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