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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選,字朝用,號渭坡,陜西高陵郭下里(今鹿苑鎮)人。
正文
高選弘治六年(1493)中進士,授戶部云南司主事,后升本司員外郎。因觸犯宦官劉瑾而辭官。正德四年(1509)升戶部郎中,都理宣府糧儲。次年,因吏部尚書張采獲罪而受到株連,降為河南鈞州府同知。正德七年(1512)升吉州區知府。翌年又改任清州知府。后受南京大理寺及巡撫都御史推薦,升為兩淮鹽運司同知,卒于任上。
選善事父母,不違意命;友于兄弟,不私財產;剛正慷慨,敬賢樂善。在任多年,處處有政聲。曾管理南通市糧食儲運,打擊權豪侵吞,兌支月糧未及兩月,積糧四十余萬,連蔗葦等廢舊之物,也賣金五百,全部上交戶部。離走時,官兵依依不舍。任戶部員外郎時,監督馬房草場,宦官以禮進見,拒之門外。居官之時,鋤強扶弱,軍民安居。卒任時,商賈及鄉民奠哭七日。有去思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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