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中虛(1525年—1585年),字子聲,號近滄、岱宗,山東濟南府武定州海豐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他在18歲時中舉人,19歲時中進士。歷任高陽縣知縣、山海關區兵部分司主事、車駕司員外郎、郎中、山西省副使、浙江省左參政、浙江按察使、湖廣右布政使、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省、湖廣、陜西省和浙江等職。他在任期間,曾成功平反冤獄,查處貪腐,抵御倭寇,招撫農民起義,促使蒙古韃俺答汗歸順等。他的最高官職是兵部左侍郎,代理尚書,正二品。
人物經歷
谷中虛在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任高陽縣知縣,上任后,他清理積案,平反冤獄。嘉靖二十七年,他被授予山海關兵部分司主事。嘉靖三十年(1551年),皇帝敕令他守關3年,期滿后,他被為車駕員外郎,升郎中。
后來,他升為山西省副使,兵備長治市道。在任期間,他查明道士陶真人打著便民的幌子,在障河上建橋,借機斂財,搜刮百姓的實情,另派官員督查施工,按期將橋建成。
他在任浙江省按察使期間,明朝廷決定壓縮浙江糧餉的十分之四。他向御史建議緊縮編制,將老弱病殘裁減后,發厚賞遣返回家,被采納。
隆慶元年(1567年),他升任浙江巡撫。隆慶四年(1570年),他調任湖廣巡撫。正值災荒,黃中領導的農民起義聲勢浩大,大軍轉戰各地。他力排眾議,主張招撫,用計使之歸降。他因此被升為右副都御史、巡撫陜西省。未及任,丁憂,回家奔喪。服滿,仍留任浙江巡撫。因抵御倭寇有功,他被升為兵部右侍郎。后又因促使蒙古韃靼俺答汗歸順有功,晉升左侍郎,代理兵部尚書。
隆慶六年(1572年),他辭官還鄉。萬歷十三年(1585年)病逝,享年60歲。
家族
曾祖父谷文友;祖父谷強;父谷通(1491年-1566年),字天,號義叟,封承德郎兵部職方司主事。前母唐氏、劉氏;母門氏。具慶下。兄谷中悅,七品散官;弟谷中含(谷中涵),七品散官。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