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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茹玄(1894年—1955年12月12日),字逸凡,廣東興寧龍田碧園村人。
他是中華民國時期的法學家、教育家和政治人物。陳茹玄曾在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和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學習政法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他在美國聯邦法院任職,并主持出版美洲《少年中國》《民氣周刊》。歸國后,他在北京大學、國立東南大學任教,并擔任過國立東南大學代理校長、光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等職務。
他還曾任國民政府首都建設委員會秘書長、立法院立法委員等職務。
人物經歷
1912年秋,考取廣東省官費派赴美國留學,入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學習政法學,后來入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研究生院學習憲法及國際法,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曾在美國聯邦法院任職,主持出版美洲《少年中國》《民氣周刊》。
1921年春歸國,出任上海總商會月報編輯,兼《政學叢刊》總編輯。后任北京大學教授、東南大學教授。
1924年任東南大學代理校長,主編《東南叢衡》周刊。
1928年, 任光華大學法學院院長。
1930年,任國民政府首都建設委員會秘書長。
1933年1月12日,被任命樹為立法院立法委員。
1941年秋,陳茹玄任滇緬鐵路會辦、滇緬鐵路局代局長。代理成都市,重慶市,贛州市主任委員,領中將銜。曾主持修建昆明市、貴州省等二十多處軍用機場。
1943年春,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代理主任委員,領中將銜。
1948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員,當選國民大會代表。1949年夏,赴臺灣。續任“立法院”立法委員。
1955年12月12日逝世。
個人著作
著有《民國憲法及政治史》,《聯邦政治》,《中國憲法史》等。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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