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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照東,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業務負責人、律師,現任全國律協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1995年取得律師資格,同年執業。曾任黑龍江省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助理審判員、黑龍江銀龍律師事務所主任、黑龍江省律協刑事業務委員會主。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楊照東律師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工作經歷
楊照東律師的職業生涯始于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擔任助理審判員。1995年取得律師資格后,開始執業。他曾任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黑龍江省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黑龍江省政府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哈爾濱市人大法律顧問。在職務犯罪、經濟犯罪和黑惡犯罪案件的辯護領域取得顯著業績,曾擔任中國前大陸首富黃某某內幕交易案、浙江億萬富姐吳某集資詐騙案、原恒豐銀行董事長蔡某某貪腐案、河南省農民陳某某涉黑案等國內外關注的重大刑事案件的辯護律師。楊照東律師還接受過國內外百余家媒體的采訪及做客各類法制節目,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前往捷克參加國際人權對話,前往意大利進行刑事辯護業務交流。
主要業績
楊照東律師擔任過數十起國內有影響的重大刑事案件的辯護及多起疑難復雜的民商事案件的代理。他先后擔任過省市政府、人大、國有商業銀行、其他國有企業及民營房地產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在刑事案件領域,他曾經為“黃光裕案"黃光裕辯護律師,“吳英案”吳英辯護律師。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