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省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組織全省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等工作。現任局長系杜平貴。
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內設14個機構,擁有1個部門管理機構,21個局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省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全省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全省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全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管護。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擬訂全省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的指導性計劃、地方標準和規程并監督實施。指導全省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負責碳匯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省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額。負責全省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全省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保護利用。組織實施全省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保護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和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保護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生態影響的審核,開展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全省國家公園事權范圍內的保護管理建設工作。組織研究并實施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示范省建設規劃和標準。負責全省國家公園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工作,代行國家公園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國家公園內生態保護修復、自然資源資產調查統計、資源環境綜合執法等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負責對全省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世界地質公園、世界自然遺產以及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的監督、管理、指導。編制全省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跡、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規劃,組織制定相關標準和管理制度。提出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新建、調整及晉升、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負責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以及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的申報。負責全省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開展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八)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相關工作。監督并實施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措施。依據國家關于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林草產業發展,組織開展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承擔維護農牧民經營林業、草原合法權益的責任。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九)擬訂省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政策以及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業產業發展、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開展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十)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省級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全省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全省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省應急管理廳,以省應急指揮機構的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全省林業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保護建設預算內投資、國家和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核國家規劃內、省級預算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執行國家在林業和草原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外事工作。指導全省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負責履行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工作。
(十四)承擔全省“一優兩高”戰略部署中“生態優先”相關工作以及省綠化委員會、省南北山綠化指揮部、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加強林業草原自然資源和生態系統保護建設,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對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推進國土綠化,保障生態安全。組織實施國家公園體制試點示范省建設工作,加快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統一推進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范和歸并整合,在構建統一規范高效的國家公園體制中發揮主體作用。
機構設置
現任領導
榮譽獎項
2020年4月,獲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青海省國土綠化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10月,被評為“2019年度青海省脫貧攻堅工作先進單位”。
2021年12月2日,青海省林草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處擬入選青海省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進集體擬通報表揚公示名單。
2022年8月,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生態保護修復處入選全國綠化先進集體表彰名單。
參考資料 >
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青海省人民政府.2025-05-01
領導班子.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2025-05-01
侯天民.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2025-10-09
省委 省政府表彰全省國土綠化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特別貢獻獎.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2025-05-01
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表彰2019年度全省脫貧攻堅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青海省監獄管理局.2025-05-01
貴南這些集體和個人被擬評為青海省2016-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進模范.貴南縣人民政府.2025-05-01
全國綠化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名單.人民網.202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