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律,亦稱音律,是指音樂上的律呂、宮調等。在中國古代,樂律被視為一種重要的文化現象,被認為能夠反映社會風尚。《新唐書·王珪傳》中有記載:“帝使太常少卿祖孝孫以樂律授宮中音家,伎不進,數被讓。”此外,元朝吳萊在《張氏大樂玄機賦論后題》中提及:“今大晟之樂律太高,樂聲急矣。”羅敦曧在《文學源流·論詩》中指出:“然史公明云‘弦歌之以合韶武雅頌之音’,則三百五篇,皆可入樂。其刪焉者,必其舛于樂律者也。”
歷史沿革
中國古代樂律的發展歷史悠久,早在兩千多年前,中國的樂律知識已經十分精細。然而,受歷史條件限制,古人對樂律的理解并非完全準確。他們將五聲與四季、五方、五行相配,盡管這種解釋缺乏科學依據,但在古典文學作品中,這種搭配關系卻被廣泛使用。例如,歐陽修在《秋聲賦》中提到:“商聲主西方之音”、“夷則為七月之律”,這些都是基于古人對樂律的傳統認知。
定義
樂律,即音律,是音樂的基本要素之一。古人將宮商角徵羽稱為五聲或五音,大致對應現代音樂簡譜中的1(do)、2(re)、3(mi)、5(sol)、6(la)。五聲之后加上變宮、變徵,形成了七聲音階。在音階中,各個音級只有相對音高,沒有絕對音高。也就是說,它們的音高會隨著調子的變化而變化。然而,相鄰兩音的距離卻是固定的。古人通常以宮作為音階的起點,以此為基礎,通過一定的規律,可以確定整個音階的音高。
調式
五聲音階和七聲音階都有多種調式。五聲音階的五種調式,用十二律定音,可得六十種調式。七聲音階的七種調式,用十二律定音,可得八十四種調式。在實際音樂中,常用調式較少,如隋唐燕樂僅用二十八宮調,南宋詞曲音樂僅用七宮十二調,元代北曲僅用六宮十一調,明清以來南音僅用五宮八調。常用的調式共有九種,即五宮四調,通稱為“九宮”。
八音
八音是指上古時期的八類樂器,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這些樂器與五聲、十二律屬于不同范疇。《禮記·樂記》認為,從一個地區的音樂可以看出社會風尚。《樂髓新經》則闡述了五聲與社會生活的關系,認為五聲的不同狀態反映了社會生活的不同方面。
古代樂律
古代樂律學名詞是十二律,是古代的定音方法。即用三分損益法將一個八度分為十二個不完全相同的半音的一種律制。各律從低到高依次為:黃鐘、大呂、太簇、夾種、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十二律又分為陰陽兩類,凡屬奇數的六種律稱陽律,屬偶數的六種律稱陰律。另外,奇數各律稱“律”,偶數各律稱“呂”,故十二律又簡稱“律呂”。
參考資料 >
新唐書·王珪傳.虛閣網.2024-09-14
你應該知道的樂理知識——(一)調式.知乎專欄.2024-09-14
簡談樂律:五音、七聲、十二律…….豆瓣.202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