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孔嘉(1588年—1667年),字元會,號天石,歙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明朝探花、翰林。其父因病去世,與名紳吳養(yǎng)春有世仇,吳孔嘉將其父的死歸咎于吳養(yǎng)春。早年寄居黃山祥符寺讀書,天啟五年(1625年)余煌榜進(jìn)士第三人,授翰林院編修。參與編修《光宗實錄》,因參修《三朝要典》的編撰,被列為閹黨。誣陷吳養(yǎng)春“贓銀六十余萬兩”,程夢庚“等贓銀十三萬六千兩”,此為“黃山案”,最后吳養(yǎng)春等人皆慘死獄中。崇禎時,魏忠賢(閹黨)倒臺,吳孔嘉被黜為民,居歙縣曲水園,長年閉戶不出。康熙帝六年(1666年)死。清人許楚有《清故前翰林院編修天石吳公行狀》,述其生平甚詳,載《青巖集》卷十,清康熙五十四年許象刻本。
基本資料
吳孔嘉(1588~1667),字元會,別號天石。歙縣人。朱由校天啟五年(1625)乙丑科余煌榜進(jìn)士第三人。
生平簡介
吳孔嘉得中探花后,授翰林編修。翌年,參與編修《光宗實錄》,后參加了《三朝要典》的編撰,遂被列為魏忠賢逆黨。直到弘光帝時,才被重新起用,并為其翻案。
順治初年,家鄉(xiāng)的老百姓被大清軍嚇得抱頭鼠竄。吳孔嘉冒著生命危險拜見清軍提督,請求不要濫殺無辜,老百姓才得以平安。
吳孔嘉入清后的事跡不詳。
作品一覽
著有《玉堂際草》、《臣鑒匯編》、《知非錄》、《后樂堂集》等。
詠竹
幾竿清影映窗紗,篩月梳風(fēng)帶雨斜。
相對此君殊不俗,幽齋松徑伴梅花。
半臨秋水照新妝,淡靜豐神冷艷裳。
堪與菊英稱晚節(jié),愛他含雨拒清霜。
西湖與友泛不系園
瀲滟湖光十里橫,攜將書畫訂鷗盟。
清風(fēng)明月消閑趣,茗香爐寄野情。
小棹六橋看系馬,孤篷三竺聽流鶯。
荷香處處催詩興,一片涵空麥浪生。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