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毛春,男,漢族,1963年10月生,臨川區人,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江西農業大學畢業,碩士學位,副教授。
現任南昌師范學院副校長、黨委委員。
人物履歷
1982.09——1986.07,江西農業大學植保系學習;(1986年7月獲得江西農業大學植保系學士)
1986.07——1991.07,江西農業大學植保系團總支書記;
1991.07——1993.03,江西農業大學團委副書記;
1993.03——1994.10,江西農業大學農學系黨總支副書記;
1994.10——1999.04,江西農業大學黨委宣傳部副部長;
1999.04——2000.12,江西農業大學國土資源與環境學院黨總支書記(正縣級),同時下派南昌市安義縣任掛職副縣長;
2000.12——2002.12,中共德安縣委副書記(正縣級,省下派干部);
2002.12——2003.05,中共九江市委農工部副部長(正縣級);
2003.05——2006.01,中共永修縣委副書記;
2006.01——2011.05,中共都昌縣委副書記,都昌縣人民政府縣長、黨組書記;
2011.05——2011.06,中共都昌縣委書記,都昌縣人民政府縣長;
2011.06——2016.08,中共都昌縣委書記。
2016.08——2016.09,待安排;
2016.11——南昌師范學院副校長、黨委委員。
任免信息
南昌師范學院副院長周毛春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正式任職,任職時間從2016年11月起計算。
人物事件
在2020年1月3日,中共江西省委與江西省人民政府聯合發布了一份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中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的通報。其中,鄱陽湖流域的部分地區在水生態保護方面仍面臨顯著問題。南昌市在污水處理及管網建設方面的進展相對滯后;上饒市原定于2017年底投入運行的四座沿湖建制鎮污水處理站,無一正常運作,導致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九江市和上饒市的部分縣區存在填湖占湖、濕地被侵占的現象;而在鄱陽湖銀魚的產卵場,違法捕撈活動長期存在,且保護區內違法網箱養殖情況嚴重。基于以上情況,并依據干部管理權限,時任都昌縣委書記周毛春(現任南昌師范學院黨委委員、副校長)被給予了誡勉處理。
參考資料 >
江西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江西省人民政府.2024-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