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茂坪童黨燒尸案,指1997年發生在香港九龍秀茂坪邨的一起涉及“童黨”作案的嚴重刑事案件。
該案中,智力輕度缺陷的秀茂坪邨居民陳木清長期被童黨欺凌,被害人陸志偉為童黨成員,因同情陳木清并勸其報警求助,被同黨視為背叛。1997年5月14日,陸志偉被同黨誘騙至陳木清的住所,遭到殘忍虐打致死。事后,童黨為毀滅證據,兩度放火焚尸。
目睹了案發經過的陳木清事后向警方報案。經過調查,警方先后拘捕了童黨許智偉、麥家豪、付顯進等14人,包括11名男性和3名女性,年齡在14至17歲之間。這些人最終被控以不同罪名,其中,4人被判終身監禁,兩人分別被判入獄26年和23年,其余各人則被判入獄至少3年。
1999年,這起轟動中外的“集體謀殺案”被搬上熒幕,拍成電影《三五成群》,影片最后幾十分鐘的虐殺情節還原度較高,基本上就是根據罪犯之一污點證人石子健的供述拍攝。
案件背景
童黨結成
涉案童黨均住在秀茂坪邨,在觀塘某“紅番區”結識。其中年紀最長、平常也在社區做清潔工的許智偉,召集同伙抱團與其他“童黨樂隊”對抗,并取名為“皇朝”。隨著成員人數越來越多(一般“童黨”只有5、6名成員,他們最多時達到20幾人),“皇朝”被九龍某黑社會幫派看中后,許智偉等幾個童黨頭目順利加入該社團成為“藍燈籠”,而其余成員因盜竊、打架、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數次出入警局,在“紅番區”再無人敢招惹。
共同作惡
許智偉的遠房親戚兼同事陳木清獨居在秀茂坪39座1508室,智力有輕微缺陷。其住所被許智偉等人霸占后,童黨成員經常在此聚集,并時不時偷陳的錢用來買煙、酒等。期間,陳木清私底下常會勸一些年齡較小的成員離開“皇朝”,尤其是陸志偉和幾個女性成員。得知陳木清在背后“拆臺”,幾個童黨骨干多次對其毒打,許智偉甚至還帶人放火燒過1508單元間,以此恐嚇陳木清不要和“皇朝”作對。經陳反復勸說,陸志偉逐漸對其產生同情,不僅不參與毆打陳木清,還會在事后留下來替陳木清收拾屋子、擦拭傷口,兩人漸漸成為“忘年交”。
1997年5月12日,許智偉因偷懶沒去上班,陳木清便將情況反饋給許智偉的泰國籍母親。當天許智偉被父母責罵后,于同日下午帶著童黨沖進1508單元間,將陳木清痛毆兩個小時。這次群毆致使陳木清受到嚴重傷害,令陸志偉動了惻隱之心,留下來再次替陳木清擦拭傷口,并勸對方報警求助。而這段對話在兩天后被許智偉得知。
案件經過
1997年5月14日晚,許智偉等人就陸志偉勸導陳木清報警一事進行商討后,決定對陸志偉執行“家法”,許智偉因有私事提前離開。當晚9點,陸志偉被騙至案發的1508單元間,以“皇朝”另一名頭目付顯進為首的幾人立即對其展開虐打,半個多小時后,許智偉也趕來,接棒繼續毆打。期間陸志偉遭眾人拳打腳踢,被童黨成員用折疊椅、塑料管、木棍、鋼管、雨傘等反復毆打,還被迫吃煙頭、墊凳底,在關公像前跪行。15日凌晨0點30分,陸志偉奄奄一息,眾童黨發現后試圖施救無果,任由陸志偉失救當場死亡,并恐嚇目睹案發過程的陳木清不要報警。
陸志偉死亡后,童黨眾人在許智偉、付顯進等頭目指揮下隨即開始商議處理尸體的方案。最終,他們決定將尸體抬至空樓房,并購買汽油等工具將尸體焚燒。其中童黨成員麥家豪還提議,燒不掉的殘骸丟到山區讓野狗吃掉,這樣尸體就可以永遠消失。付顯進指揮眾人先脫去陸志偉的衣褲,再用床單、電線將尸體捆綁。接著,許智偉與陳德明外出尋找運尸的手推車,因不巧碰見巡邏警員,只能藏好手推車將焚尸時間推遲到15日晚上。15日晚上7點多,付顯進與陳德明等人回到1508單元間,其他成員帶來電視機紙箱、強酸液體和汽油,眾人合力將包裹好的尸體抬進紙箱并用透明膠帶封好,將尸體推往已劃為重建工地的秀茂坪邨32座的垃圾房。抵達目的地后,陸志偉的尸體被兩度焚燒,事后童黨將殘骸拋至秀茂坪邨的小區垃圾站。
調查審理
接獲報案
1997年5月16日下午3點多,陳木清恢復行動能力后,即趕往秀茂坪邨對面的公話亭報警,聲稱自己身受重傷需到醫院接受治療。接線員第一時間聯系了附近的急救中心,30分鐘后,救護車將陳木清送到觀塘區基督教聯合醫院。經過體檢,醫生發現陳木清全身多處淤血、骨折,像是被人毆打后留下的傷痕,于是通知了駐守醫院的警員,后因陳木清表達不清,警員聯系刑事偵緝處派專員過來協助調查。
案件調查
警方經過數小時詢問,從陳木清口中模糊得知童黨數人的綽號,懷疑與陳木清被毆有關,連夜前往秀茂坪尋人。5月17日凌晨,警方逮捕了綽號為“阿必”的石子健及近20名童黨成員,起初警方認為童黨只是因盜竊或搶劫才將陳木清打傷,后在石子健等人的供述下,整起命案才浮出水面。
審訊量刑
1997年5月20日,經過二十幾人連續兩天的交叉指證,案發時未參與襲擊的謝志偉,案發時曾替死者陸志偉抵擋過童黨攻擊并替他擦拭血跡、洗臉的劉志文,以及陳榮錦等另外4名未進入過1508單元間的童黨被釋放。其中謝志偉和劉志文轉作控方證人,其余14人則被控有謀殺罪,他們分別是:
1999年1月27日,由六女三男組成的陪審團裁決結果如下:
至于第13被告黃詩城,實際上所有被告證詞中他的參與度都是最低的,幾乎和三位女性被告差不多。眾人也都證實,最后他的確站出來,阻止許智偉、陳德明、付顯進以及黃金寶用鋼管、鍋鏟毆打陸志偉。但因其一開始就主動承認誤殺,最終也被判處誤殺罪名成立。不過主審法官認為這樣的判決對于黃詩城不公平,且他是眾被告中年紀最小的之一,因此只判處他入教導所16個月。由于他已經被關押21個月,同樣被當庭釋放。
2001年,六名被告曾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結果第三被告麥家豪成功由謀殺罪改判為嚴重傷人罪,由入獄26年改為入獄7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終生監禁的童黨,由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
相關事件
2007年12月25日圣誕節,其中一名涉案的25歲女童黨成員劉佩儀,疑因失業及失戀雙重打擊下,不堪度過孤獨圣誕節,在順天邨寓所鄰座大廈,留下寫著“不開心”字句遺書跳樓自殺身亡(當年法官給她的判詞是:終生將在死者被殺的陰影下生活)。劉佩儀5歲不到父親即已去世,母親是泰國人,在九龍城一泰國餐廳做服務員,劉佩儀還有三個弟妹,均由母親一手拉扯大。
參考資料 >
香港十大奇案系列之秀茂坪燒尸案.今日頭條-景德鎮南河公安.2023-09-26
秀茂坪燒尸案:童黨聚眾虐殺取樂,智力障礙清潔工和少年善難擋惡.鳳凰網.2024-03-27
香港秀茂坪焚尸案女被告跳樓輕生(圖).新浪網.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