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唐公主(9世紀—?)是唐朝第十四代皇帝唐文宗的四個女兒之一,生母不詳。她被封為興唐公主。據史書記載,在李儇干符四年(877年),唐僖宗命她與姑母安康公主、李湛女天長公主、寧國公主、永興公主回到南內居住。沒有關于興唐公主是否婚嫁的記載。
唐文宗女興唐公主
興唐公主,唐文宗女,母不詳。唐僖宗乾符四年(877年),因同時為道士的安康公主在外頗擾人,皇帝下詔安康公主與興唐公主、永興公主、天長公主、寧國公主還南內。
相關史料
《新唐書列傳第八》
安康公主,為道士。乾符四年,以主在外頗擾人,詔與永興、天長、寧國、興唐四主還南內。
唐文宗四女。
興唐公主。
西平公主。
郎寧公主,咸通時。
光化公主,薨廣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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