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敏,男,漢族,1963年10月生,四川省平昌縣人。中國民主促進會會員,天津大學化工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現任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副秘書長(兼職),民進中央副主席、內部監督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常務理事。
人物履歷
1978.10—1982.07 天津大學化工系化工機械與設備專業學習,獲學士
1982.09—1985.01 天津大學研究生院化學工程專業學習,獲碩士學位
1985.02—1987.09 天津大學化學工程研究所助教(其間:1986.03—1987.09天津大學研究生院博士生)
1987.10—1992.06 天津大學化學工程研究所講師(其間:1987.10—1990.07拉奎拉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生)
1992.06—1993.09 天津大學化學工程研究所副教授(其間:1993.04—1993.09意大利拉奎拉大學客座教授)
1993.09—1993.12 天津大學化學工程研究所副所長、副教授
1993.12—1998.06 天津大學化學工程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副所長(其間:1996.10—1998.06掛職天津市化學工業總公司副總經理)
1998.06—2000.07 天津渤海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副局級)
2000.07—2001.01 天津市科委副主任
2001.01—2002.12 天津市科委副主任,中國民主促進會天津市委會副主委
2002.12—2008.08 民進中央常委、天津市委會副主委,天津市科委副主任,天津市科學技術協會副主席(兼)(其間:2005.05—2006.04掛職北京奧組委技術部副部長)
2008.08—2014.02 民進中央常委、監督委員會委員(2008.12)、天津市委會副主委,天津市知識產權局局長(正局級),天津市科協副主席(兼)
2014.02—2017.07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常委、監督委員會委員、天津市委會副主委
2017.07—2018.03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民進中央常委、監督委員會委員
2018.03—2022.12 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民進中央常委、監督委員會委員
2022.12—2023.03 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民進中央副主席、內部監督委員會副主任
2023.03—2023.04 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副秘書長(兼職),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副主席、內部監督委員會副主任
2023.04,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副秘書長(兼職),民進中央副主席、內部監督委員會副主任
擔任職務
民進第十屆中央委員,第十一屆、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常委,第十五屆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中央監督委員會委員,第十五屆中央內部監督委員會副主任;天津市第八屆委員會常委、副主委(2001年1月增補),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委。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副秘書長(兼職)。第十一屆、十四屆天津市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4月,國務院任命何志敏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2023年4月,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免去何志敏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職務。
主要兼職
中國化工學會理事,中國化工學會化學工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化工學報》編委,《創新時代》編委,《中國發明與創造》編委。
研究領域
酶工程與技術
生物質能源
高附加值產品開發
科研成果
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完成國家和省部級科研項目50余項,在國內外高水平學術刊物發表論文260余篇(其中SCI、EI收錄160余篇),申請中國發明專利20余項,培養博士生30人、碩士研究生60余人。
1994年入選國家教委香港跨世紀國際教育集團優秀人才;1995年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獲國務院特殊津貼;2001年獲天津市自然科學一等獎、榮智健一等獎教金,2003年被評為天津市優秀留學人員,2013年獲天津市自然科學二等獎。
參考資料 >
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名單.新華網-今日頭條.2022-12-20
何志敏同志簡歷.中國民主促進會.2022-12-20
(兩會受權發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名單.新華社-今日頭條.2023-03-11
(受權發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副秘書長任命名單.新華網.2023-03-14
王振江任司法部副部長,康旭平任國務院研究室副主任.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3-04-11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新華網-今日頭條.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