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古稱閩州,是位于今福建省境內的一個歷史行政區劃。南陳永定元年(557年)在晉安郡設閩州,侯官縣(今福州市)為州治所。隋開皇九年(589年)更名為泉州市,治閩縣(今福州市)。唐武德六年(623年)泉州改名為福州,此后福州成為該地區的正式名稱。福州在歷史上曾多次更改其行政級別和管轄范圍,包括在五代十國時期成為閩國的首都。
歷史沿革
南梁陳置。
南朝陳永定元年(557年),在晉安郡置閩州,侯官縣(今福州市)為州治所。天嘉六年(565年),撤銷閩州入東揚州市。
光大二年(568年),在晉安郡又置豐州,侯官縣仍為州郡治所。
隋開皇九年(589年),因豐州境內有泉山,改名泉州市。治閩縣(今福州市)。
大業二年(606年),泉州改名閩州。大業三年,廢閩州,改名建安郡,郡治在閩縣(今福州),轄區范圍約等于現福建省全省。
唐武德元年(618年),改建安郡為澤州,州治在閩縣。
建州州治移建安(今建甌)。武德六年,建州析部分地置泉州(今福州,州治在閩縣),轄閩縣、侯官、長樂區、連江、長溪5縣。
武德八年(625年),改名豐州,置豐州都督府,治所仍在閩縣。貞觀元年(627年),豐州鎮改稱泉州,增轄南安、莆田、龍溪3縣,屬嶺南道。
景云二年(711年),改泉州(今福州)為閩州都督府,治所在閩縣。
開元十三年(725年),閩州都督府因州西北有福山,改稱福州都督府(福州之名自此始),屬江南東道,仍駐閩縣。下轄閩縣、侯官、長樂、連江、長溪、萬安6縣。
行政區劃
福州在不同歷史時期的行政區劃范圍有所變化。天寶時期,福州都督府下轄多個縣,包括閩縣、侯官、長樂區、連江、長溪等。五代十國時期,福州作為閩國國都,其轄區進一步擴大。宋朝時期,福州作為福建路的治所,其行政區劃范圍與唐朝時期相似。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