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民航管理局(英語: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OF MALAYSIA,CAAM,馬來語:Pihak Berkuasa Penerbangan Awam Malaysia)是馬來西亞民航部門,前身為馬來西亞民航局(DCA),于1947年成立,馬來西亞民航管理局成立于1962年,總部在布城,舊總部在吉隆坡Bukit Damansara(MS)。
馬來西亞民航局于1976年成為交通運輸部下屬的獨立核算部門。總部于2001年從吉隆坡遷至布城。1992年,分為來西亞中國民用航空局 (DCA) 和公司化的馬來西亞機場有限公司 (MAB)兩個實體。2018年,根據《2017 年馬來西亞民航局法案》[第 788 號法案],DCA轉型為獨立的監管和法定機構,稱為馬來西亞民航管理局 (CAAM)。
馬來西亞民航局主要職責是促進馬來西亞民航技術領域的發展,并遵守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以確保航空安全、可靠和高效。馬來西亞民航局的成立也是為了確保涉及馬來西亞民航業的事務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建議的安全標準和程序。
歷史沿革
1947年,馬來西亞民航局(DCA)在新加坡成立,負責在馬來亞聯邦和加里曼丹島提供的航空服務。1948年,劃歸土地、礦業和交通部管轄。馬來亞聯邦DCA于1953年在吉隆坡成立。并劃歸郵電部管轄,提供國內服務。1969年,馬來西亞民航局在《1969 年民航法》[第 3 號法]頒布時成立的。其主要目標是管理國家的航空安全和監管計劃,并為其空域內的飛機提供系統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務,受監管的活動包括飛機認證、注冊、人員認證、機場許可、航空運營商認證、空中交通管制和空中導航設備認證。1976年,DCA成為交通運輸部下屬的獨立核算部門。并于1992年分為兩個實體,即馬來西亞民航局 (DCA) 和公司化的馬來西亞機場有限公司 (MAB)。DCA 仍然是馬來西亞民航技術、安全和運營標準的監管機構。同時,MAB專注于馬來西亞機場的運營、管理和維護。
2001年,DCA 總部從吉隆坡遷至布城。2018年,根據《2017 年馬來西亞民航局法案》[第 788 號法案],DCA轉型為獨立的監管和法定機構,稱為馬來西亞民航管理局 (CAAM)。CAAM 是馬來西亞交通部管轄下的一個機構,其核心職能是規范國內民用航空的安全和安保,包括制定其執行標準,確保所有機場服務和設施均按照馬來西亞法律進行監管和運營。
基本職能
CAAM的成立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的要求,該組織呼吁《芝加哥公約》締約國建立一個自治的民用航空管理局,以確保對民用航空的安全和安保進行有效管理。
CAAM 的主要職責是促進馬來西亞民航技術領域的發展,并遵守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以確保航空安全、可靠和高效。
CAAM 的主要職能是監管、促進和促進國家航空/航天工業,以及確保馬來西亞在民用航空相關事務方面的國家和國際義務得到履行,并遵守通用的安全和安保標準和要求在民用航空領域得到實施、遵守和維護。CAAM的成立也是為了確保涉及馬來西亞民航業的事務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建議的安全標準和程序。
組織架構
管理局成員
參考資料
管理團隊
參考資料
相關事件
2024年1月7日,馬來西亞民航管理局發布通知,所有在當地運營波音737 Max系列客機的航空公司,必須在10日前進行安全檢查。
參考資料 >
History: The Transformation of DCA to CAAM.caam.2024-01-27
關于我們.caam.2024-01-27
管理局成員.caam.2024-01-27
Management Team.caam.2024-01-27
馬來西亞民航局要求對波音737 Max系列客機進行安全檢查.界面新聞.2024-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