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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虞仲
來源:互聯網

李虞仲(772年-836年),字見之,趙郡平棘(今河北省趙縣)人,唐朝大臣。他是“大歷十才子”之一李端的兒子,擅長詩歌創作。他在李純元和初年登進士第,后以制策再次登科,被授予弘文校書職位。他的職業生涯包括在荊南擔任從事,入朝為太常博士,轉任兵部員外郎、司勛郎中。在李湛寶歷年間,他因考制策精細而轉為兵部郎中,知制誥,拜中書舍人。他還曾任華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左散騎常侍,兼秘書監。晚年,他轉任尚書右丞,最終成為吏部侍郎。李虞仲因其簡樸的生活態度和對文學的貢獻而在當時受到尊重。

人物經歷

李虞仲出生于李豫大歷七年(772年),逝世于文宗開成元年(836年)。他的祖父是大理白族自治州丞李震,父親是著名詩人李端。李虞仲自幼喪父,依靠叔父撫養長大,勤奮好學,表現出卓越的才能。他在京城洛陽市的考試中獲得優異成績,因此獲得了兩次推薦的機會。后來,他通過了進士考試,并在宏詞科中脫穎而出,被授予弘文館校書郎的職務。不久,他被任命為藍田縣縣尉,并負責選拔貢士的工作,表現出了出色的判斷力。他的才華得到了朝廷的認可,被提升為監察御史,并擔任潼關縣防御判官。此后,他又經歷了多次職務變動,包括荊南觀察判官、太常博士、祠部員外郎等。

在宰相段文昌的推薦下,他被任命為戶部郎中、兼侍御史,擔任節度判官,并獲得了額外的榮譽。李虞仲在多個部門任職期間,以誠信待人,受到了同事們的尊敬。他曾擔任兵部員外郎、司勛郎中,并在考核制策方面表現出色,因此被提拔為兵部郎中,隨后擔任知制誥,負責起草詔書。他的工作成果得到了認可,被授予贊皇縣開國男的爵位,享有三百戶的食邑。他還曾在華州擔任刺史,推行簡政惠民政策,解決了當地的一起冤案,贏得了百姓的信任。后來,他被召回朝廷,先后擔任左散騎常侍秘書監尚書右丞等職務。在這些職位上,他繼續發揮自己的才干,為國家做出了重要貢獻。然而,由于身體原因,他不得不請假休息,不幸的是,不久之后他就去世了。他去世時享年六十五歲,皇帝為此感到悲傷,下令停止一天的朝會表示哀悼,并追贈他為吏部尚書。

著作

李虞仲的作品流傳至今,其中包括《制集》四卷,以及其他詩歌作品。他的文章風格典雅,文采斐然,深受當時的文人士大夫的喜愛。他的著作不僅記錄了他的政治生涯,也為后人研究唐朝的歷史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墓志銘

李虞仲的墓志銘是由他的學生盧鈞撰寫,郭承嘏書寫。文中詳細記載了李虞仲的生平事跡和他的家庭背景。墓志銘贊揚了李虞仲的高尚品格和對文學的貢獻,表達了對他逝去的深切哀悼之情。

參考資料 >

李虞仲 .古詩序 .2024-11-14

李虞仲.古詩文網.2024-11-14

李虞仲 .搜韻.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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