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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作家協會
來源:互聯網

浙江省作家協會,別名浙江省作協(Zhejiang Writers Association),成立于1961年7月,現任領導人竹雄偉,隸屬浙江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是中共浙江省委領導下的浙江省作家、文學理論工作者、文學編輯工作者和文學組織工作者自愿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受省委委托,省作協由省委宣傳部代管。

浙江省作家協會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自覺服從服務于黨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

2020年12月,獲得“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題實踐先進集體。隨后2022年6月24日晚,四川省作家協會與浙江省作家協會在浙江臨安簽訂關于東西部文學協作協議。

發展歷史

1958年5月,浙江省開始籌備中國作家協會浙江省分會。1961年7月正式成立,隸屬浙江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1987年元月,中國作家協會浙江分會建制獨立。1989年2月,成立中國作協浙江分會黨組。1991年7月,更名為浙江省作家協會。隨后2013年7月浙江省作協第八次代表大會在杭州市召開,來自浙江省各地的392名代表參加會議。而后2018年10月,浙江省作家協會第九次代表大會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舉行,2023年11月16日中國作家協會指導、浙江省作家協會主辦了“青春與文學相約——跟著茅獎作家同游浙江文學館活動,同年12月29日浙江省作家協會與中國作家協會兒童文學委員會、義烏市人民政府聯合舉辦第四屆義烏駱賓王國際兒童詩歌大賽。2024年1月浙江省作家協會舉行第十次代表大會。

組織機構

截止2024年1月17日,省作協有16個團體會員單位(11個設區市作協和5個行業作協:郵政、電力、交通、金融及網絡作協);截至2023年12月,共有省作協會員3322人,在浙中國作家協會會員700人。

截止2024年1月17日,省作協黨組由黨組書記葉彤、黨組成員兼秘書長晉杜娟、黨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朱麗軍等同志組成。省作協第九屆主席團共30人,艾偉為省作協主席。省作協機關有3個職能處室:辦公室(網絡文學中心)、創作聯絡部、創作研究部。直屬事業單位2個:浙江文學館(浙江文學院)、《江南》雜志社。省作協核定編制54人,其中機關參公編制17人(行政編制5人,事業編制12人),事業編制37人(浙江文學館〈浙江文學院〉28人、《江南》雜志社9人)。各市、縣(市、區)作協均無獨立建制,隸屬于當地文聯。

歷屆理事成員

第八屆

參考來源

第九屆

參考來源

第十屆

參考來源

主要職能

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自覺服從服務于黨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

(一)組織會員認真學習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積極踐行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文學隊伍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和文學藝術學養。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組織和引導廣大作家、新文學群體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汲取營養,豐富自己,努力反映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反映人民群眾建設美好生活的偉大實踐,大力弘揚紅船精神和浙江精神。

(三)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導向,根據省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規劃引導全省文學創作,樹立精品意識,實施精品戰略,促進文學創作活動的普及與提高。組織文學評獎活動。

(四)拓展文學交流渠道,組織優秀作家參與省際文學交流活動,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拓展與世界各國、各地區文學交流,推動浙江省文學走出去,提升浙江文學在國內外的影響。

(五)加強協會管理,倡導作家自律,依法維護作家合法權益,保障作家從事正當文學活動的自由。

(六)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批評工作。發揚學術民主、藝術民主,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學派的自由討論,開展健康、科學的文學評論,樹立實事求是的文學批評風氣,加強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七)發展和壯大文學隊伍,發現和培養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理論研究等文學新生力量和網絡作家、自由撰稿人等新文學群體,加強基層文學社團的聯系,加強與文學網站與其他民間文學機構的聯絡,關心青年文學人才的成長。

(八)促進老中青作家之間,傳統文學門類作家和網絡作家之間的聯系和團結。拓展文學公共服務空間,提高全社會文學素養。

(九)指導、服務市縣(市、區)作協、行業作協等基層組織,構建暢通高效的工作體系。負責作協網上平臺建設。

(十)承擔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來源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浙江省網絡作家協會是在浙江省作家協會管理指導下,浙江網絡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組織、教育、傳播和相關產業工作者自愿結合的專業性社團組織。

第二條??本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重要論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引導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自覺承擔起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緊緊依靠廣大網絡作家和文學工作者,努力推動新時代我省網絡文學事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條??本會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照社團組織的自身特點和網絡文學規律,依照章程開展工作。

第四條??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的組織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浙江省作家協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浙江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本會英文全稱Zhejiang Online 文學 Writers Association,本會會址設在杭州市

第二章 ?任 ???務

第七條??本會以履行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為基本職能,發揮組織、引導、服務、維權的作用。

第八條??本會及時向會員傳達國家網絡文化建設精神和相關政策法規。通過調查研究,及時向黨和政府反映網絡文學界的意見建議和訴求。

第九條??本會引導會員積極推動網絡文藝發展繁榮,積極參與文化創新,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貢獻力量。引導會員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范,恪守良好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強化行業自律,自覺堅守作家責任底線、文學品格底線、道德風尚底線和法律法規底線,倡導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堅定文化自信,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做一個有擔當、有追求的網絡文學作家,努力建設健康向上、規范有序、創新發展的網絡文學生態環境。

第十條??本會堅持科學審美標準,探索建立網絡文學創作評價體系,按照網絡文學特點和規律開展創作研討,加強文學評論,組織開展與傳統作家的交流互動。按照相關規定,表彰和獎勵優秀的網絡文學創作成果和人才。

第十一條??本會鼓勵推介會員作品走向市場,推動會員作品的圖書和數字出版,以及動漫、游戲、影視、有聲等改編,擴大會員作品的社會影響力,助推浙江網絡文學精品國際傳播。

第十二條??本會積極發現和培養網絡文學創作、評論、編輯、教育、傳播和相關產業的新生力量,特別是為新人作者提供上升通道,發展和壯大浙江網絡文學隊伍。

第十三條??本會通過組織深入生活、扶持推介、培訓進修、職稱評定等措施,為網絡文學工作者提供相關服務。

第十四條??本會加強與省內外網絡文學界的聯系和交流,加強與網絡文化界的聯系和合作。增進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網絡文學界團體和人士的聯誼交流。開展與國外相關專業團體和機構的交流。

第十五條??本會依據憲法、法律和法規,在圖書出版以及手機閱讀、互聯網閱讀、影視和游戲版權衍生等方面,堅決抵制網絡文學作品侵權盜版行為,完善與保障網絡文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員

第十六條??本會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

第十七條??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公民道德規范和文學工作者的職業道德,贊成本會章程,本省(或在本省領有《居住證》并已居住1年以上)從事網絡文學工作者,在網絡文學創作上已經取得一定成就的,或在網絡文學研究評論、網絡文學編輯、網絡文學組織和管理、網絡文學教育、網絡文學傳播和網絡文學相關產業工作中取得一定業績的,由本人申請,團體會員推薦或本會兩名會員介紹,經本會主席團審議批準后,即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八條??與浙江網絡文學有直接關聯的單位或組織(所在地應當在浙江省),凡贊成本會章程,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主席團審議批準,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九條??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繳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員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以及享有本會有關待遇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二十條??本會對團體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團體會員接受天津市重慶商會委托,負責聯系本會在該單位或組織的個人會員。

第二十一條??會員在維護自身創作成果、著作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時,可以要求本會提供法律咨詢及相應服務。

第二十二條??本會審議批準會員一般為一年一次。可由主席臨時召集主席團會議,提前或推遲吸收新會員。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違反職業道德,或有嚴重違法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者,經本會主席團通過,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第四章 ?組織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浙江省網絡作家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其職權是: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審議協會工作報告;選舉產生本屆理事會;制定并通過重大決議。

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由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代表大會的代表通過一定的民主程序推選和特邀產生;團體會員單位的代表,從其主要負責人中通過民主協商推選產生。

第二十五條??理事會由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為天津市重慶商會的權利機構,其職責是:執行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的決議;向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報告工作;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本屆主席團(可根據需要增設常務副主席一人)。

理事會視工作需要,由主席或受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召開。

第二十六條 ?主席團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職權。其職責是:制訂、審議、監督本會年度工作;審批入會申請;審議、確認理事會人選增補、更換等事宜;經主席提名,任命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在特殊情況下,經上級主管部門提議,主席團可以討論決定相關人事任免和更替等事項,結果報下一次理事會確認。

主席團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主席或受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召開。

第二十七條 ?秘書處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在主席團領導下主持處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經主席團批準,設立相關專門委員會,在主席團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處負責日常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經主席團批準,可聘請若干專家顧問,提供工作咨詢、學術指導和專業支持等。

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

第三十條??本會經費來源:會員會費;政府撥款;社會資助和捐贈;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用于:培養網絡作家人才、促進網絡文學創作、支付協會日常工作開支。

第三十二條 ?本會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辦法,接受浙江省作家協會及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浙江省網絡作家協會主席團。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代表大會通過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參考來源

協會刊物

大型文學月刊《江南》

月刊《浙江作家》

供內部交流用的“浙江作家網”

參考來源

協會榮譽

2020年12月,獲得“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題實踐先進集體。

合作交流

2022年6月24日晚,四川省作家協會與浙江省作家協會在浙江臨安簽訂關于東西部文學協作協議。

參考資料 >

浙江省作家協會基本情況.浙江作家網.2024-01-15

協會.企查查.2024-01-18

潮新聞客戶端.百家號.2024-01-15

浙江——《浙江作家》簡介.中國作家網.2024-01-17

中國作協辦公廳、創聯部聯合表彰“深扎”主題實踐與創聯工作先進集體與個人.中國作家網.

再續魯迅、巴金友誼 川浙作協簽約共促東西部文學協作.四川頻道.2024-01-15

Forbidden.中國作家網.2024-01-17

艾偉當選新一屆浙江省作協主席,麥家卸任.澎湃新聞.2024-01-15

文化活動.央視網.2024-01-18

第四屆義烏駱賓王國際兒童詩歌大賽啟動.中國作家網.2024-01-18

浙江省作家協會舉行第十次代表大會 張宏森出席開幕式并致辭.微信公眾平臺.2024-01-15

Forbidden.中國作家網.2024-01-15

浙江省網絡作家協會章程.浙江作家網.2024-01-17

處室單位.浙江省作家協會.2024-01-15

《浙江作家》.中國作家網.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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