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應云,男,漢族,1962年6月出生,湖南邵東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正廳級)。
2023年3月,湘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趙應云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3.07—1990.09,邵東縣第六中學教師
1990.09—1993.06,華中師范大學政教系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3.06—1997.01,湖南日報社理論評論部編輯、記者
1997.01—1998.09,湖南省委宣傳部理論教育處干部
1998.09—2001.01,湖南省委宣傳部理論處副處長
2001.01—2006.07,湖南省委宣傳部理論處處長(其間:2001.09-2003.06,湖南師范大學倫理學研究所倫理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獲哲學博士學位)
2006.07—2008.11,湖南省委宣傳部副巡視員
2008.11—2011.09,懷化市委常委、中方縣委書記(其間:2010.03-2010.04,中央黨??h委書記專題班學習)
2011.09—2013.05,常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其間:2012.05-2012.06,新加坡社會管理創新專題班學習)
2013.05—2013.06,常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提名人選
2013.06—2013.07,常德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3.07—2014.06,常德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4.06—2014.07,懷化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候選人
2014.07—2014.12,懷化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
2014.12—2017.12,懷化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7.12—2018.01,永州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2018.01—2019.02,永州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9.02—2021.12,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
2021.12,湖南省政協經濟科技委員會副主任,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
2022.01,湖南省政協常務委員
擔任職務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2022年12月資格終止),第十一屆湖南省委委員,湖南省第十三屆人大代表,第十二屆湖南省政協委員
任免信息
2019年2月20日,永州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干部大會,宣布省委關于永州市黨政主要領導調整的任免決定:趙應云同志不再擔任中共永州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2月25日,湖南省農信聯社召開干部大會,宣布省委決定:趙應云同志任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主持理事會全面工作。
2021年12月28日,政協湖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協商決定,增補趙應云為湖南省政協委員。
2022年1月19日上午,湖南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大會,會議增補趙應云為第十二屆省政協常務委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7月,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趙應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月,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趙應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應云在擔任懷化市委常委、中方縣委書記,懷化市委副書記、市長,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職務期間,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履行黨建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黨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巨額農村普惠金融資金違規流向房地產市場,增加金融風險隱患,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多次串供,并將巨額財物轉移隱匿;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安排下屬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超標準公務接待;違反組織紀律,為逃避監督,瞞報個人房產,任性用權,在干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大肆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利;違反廉潔紀律,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家風不正,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腐化墮落,搞錢色交易;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淪為攫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攬、企業信貸、干部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趙應云的上述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趙應云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決定逮捕
2023年2月,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趙應云(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趙應云作出逮捕決定。
提起公訴
2023年3月,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趙應云(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湘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應云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應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
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趙應云被提起公訴.界面新聞.2023-03-22
關于增補烏蘭等26名同志為省政協委員的決定.今日頭條—新湖南.2021-12-29
曾任兩地市長,湖南省聯社原一把手被查!多省農信系統高管落馬:信鬼神、搞錢色交易….證券時報-今日頭條.2022-08-28
最新,湖南趙應云被查!.掌上岳陽-網易網.2022-08-15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23-02-09
政協湖南省委員會關于劉事青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湖南政協.2022-04-13
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干部大會宣布省委關于我市黨政主要領導同志調整的決定.永州市人民政府.2025-04-18
永州市原市長趙應云出任湖南省農信聯社黨委書記.今日頭條-中國經濟網.2025-04-18
劉事青等10人當選第十二屆省政協常務委員.今日頭條-長沙晚報掌上長沙.2022-01-19
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趙應云接受審查調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頭條號.2022-07-27
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趙應云被“雙開”.新京報-今日頭條.2023-01-15
山東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陳勇等4人被決定逮捕.界面新聞.2023-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