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惠建,男,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人,1978年后在廣東電視臺工作。曾任廣東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臺長。
2024年11月,張惠建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歷任新聞部組長、副主任、臺長助理、新聞部主任、副臺長、廣東省廣播電影電視廳助理巡視員兼電視臺副臺長、廣東省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成員、南方廣播影視傳媒集團副總裁、南方廣播影視傳媒控股公司總經理、廣東電視臺臺長、南方廣播影視傳媒集團總裁。
2018年1月至2023年1月,任廣東省政協文化和文史資料委員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4年5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張惠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11月,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張惠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惠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對抗組織審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公務接待,超標準使用公務交通工具;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失職失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廣告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對境外存款隱瞞不報,數額較大。
張惠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隱瞞境外存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惠建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參考資料 >
廣東廣播電視臺昨日掛牌成立 臺長張惠建談整合與改革.微信公眾平臺.2024-05-13
廣東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張惠建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今日頭條.2024-05-13
廣東廣播電視臺原臺長張惠建被開除黨籍.新京報-今日頭條.2024-11-03
蔡伏青新任廣東廣播電視臺臺長,張惠建卸任.廣東記協網.2023-11-16
廣東省政協十三屆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召開.今日頭條.2024-05-13
廣東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張惠建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