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穆(1381年-1437年),字希文,明朝官員,出生于浙江天臺縣。永樂四年(1406年)考中進士。
初任都察院御史,出巡江北、兩淮等地,秉公執法,整治官場。正統元年(1436年)升任右僉都御史,致力于清理冤案錯案,打擊豪強。1437年卒于任上。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魯穆是永樂四年(1406年)殿試賜進士出身,平時在家中,布衣素食,不入州府之門。將要進京選授官職,州府官吏送給他路費和物品,魯穆說:“我將要入仕,還沒有為眾人謀利,竟先危害州里嗎?"沒有接受。除授御史。仁宗監國,魯穆多次上密奏言事。漢王官吏校尉多違法干壞事,人們敢怒而不敢言。魯穆上奏章彈劾,沒有答復,而由此剛直名聲震動朝廷。
執若嚴明
魯穆后遷任福建省事。清理冤案錯案,打擊豪強。有一個泉州人李某,調動官職赴廣西壯族自治區上任,他的姻親富人林某,派遣仆人在途中用毒酒把李某毒死了,并霸占了李某妻子。李家族人到官府告狀,衙門收受了林某的賄賂,竟判告狀的李家族人有罪,把他關進監獄,時間已經很久。魯穆明察暗訪,弄清了真相,立即把殺人奪妻的罪犯林某逮捕歸案,判罪正法。漳縣人周允文沒有子嗣,便過繼一個侄子為后,晚年妾生了一個兒子,周允文把家產分了一份給侄子,并囑托他照料妾生的小兒子。后來周允文去世了,侄子便說小兒并不是叔叔骨血,把他趕出門,奪取全部家財。妾于是到官府告狀。魯穆召集縣中父老及周氏宗族,預先把妾生小兒和一群兒童混在一起,然后叫大家辨認,大家都指認出這個小兒同周允文相像,于是判侄子把奪取的家產歸還給他。民眾都稱為“魯鐵面”。時楊榮主持國政,楊府家人犯了法,魯穆依法治罪,一點不寬貸。楊榮稱贊魯穆正直賢能,把他推薦給朝廷。
病死任上
正統元年(1436年),右僉都御史。正統二年(1437年),奉命前往大名縣捕治直翅亞目。回朝,因病去世。詔命派官船送回家鄉安葬。兒子魯崇志,歷任應天尹,廉潔剛直有乃父風范。
主要成就
魯穆為官執若嚴明,擔任福建省僉事時,“理冤濫,摧豪強”,為一方平安作出了貢獻,其中先后處理李某、周允文兩案,”廉得其實“,還了兩家公道,其公正嚴明令民眾心服,稱之為“魯鐵面”。
人物評價
《福建府志》:除害旌善,作興人才,為人剛正清慎,內恕外嚴,執法不徇。揚歷中外三十余年,被服如寒士。
軼事典故
當初魯穆入朝任右僉都御史,隨車行裝只有一包衣服,尚書吳中送給他一些器物用品,他不接受。最后還是吳中替他購置棺木壽衣,方能出殯下葬。
相傳魯穆靈柩搬喪回天臺時,朱祁鎮率文武百官前來送行。魯夫人深明大義,按臣子退朝禮制,叫扛夫抬著靈柩,倒退出來。自此之后,在天臺形成一個獨特的風俗,行喪抬棺時,一律大頭朝前出殯。自明正德以后,浙東地區一帶就流行紙糊材罩。
相傳明英宗賜給魯穆一只臘鴨。魯穆向來節儉,舍不得吃,一直珍藏著,后來這臘鴨只是風干了,卻經久不壞。后來魯穆把它帶回家鄉。從此每年元宵節在魯祠供桌上展示。
陵寢墓地
魯穆下葬的地方被稱為魯庵山,1958年,公社化時村民將其墳頭扒平,但下面墳穴仍在。
個人作品
參考資料 >
“魯鐵面”魯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4-08-21
明史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作者:清 · 張廷玉等.明史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作者:清 · 張廷玉等.2024-08-21
《明史·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www.guoxue.com.2020-01-15
清廉天臺┃歷代清官廉吏軼事:尋找魯穆是一次旅行.搜狐網.202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