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檔案局,曾是省政府的職能部門。
2018年10月,根據中辦、國辦印發的《江蘇省機構改革方案》,省檔案局(省檔案館)的行政職能劃轉給省委辦公廳,不再保留省檔案局,省檔案館作為省委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實施。
(二)研究制定地方性檔案法規、規章,并負責解釋工作,依法履行本行政區域檔案行政管理職能。擬定全省檔案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并負責貫徹執行工作。
(三)對全省檔案事業實行統籌規劃,宏觀管理。組織、指導、檢查、監督、協調省屬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各市、縣(市、區)的檔案管理工作及經濟、科技、重點工程等領域檔案工作。
(四)集中統一管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省紀委及省級各機關、單位的重要檔案和歷史、社會檔案資料,做好各類檔案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鑒定、統計等項工作,保守黨和國家機密,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五)組織檔案的利用、編研、宣傳、出版工作,有計劃地公布檔案史料,組織開展檔案史料陳列展覽等教育活動,向社會提供廣泛的服務。
(六)組織實施檔案技術保護工作。
(七)負責全省檔案現代化建設和檔案科研管理工作,組織檔案技術的研究開發和現代科技成果在檔案工作中的應用,依法監督管理檔案技術產品,推動全省檔案科技發展。
(八)制定全省檔案工作隊伍建設規劃,組織檔案的專業教育和檔案專業干部培訓工作。負責全省檔案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有關工作。
(九)組織全省檔案工作外事活動;收集散失在國外的有關江蘇省的檔案文件和歷史資料。
(十)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機構沿革
江蘇省檔案館系省級國家綜合檔案館,全國首家國家一級檔案館。成立于1958年8月,原名為"江蘇省國家檔案館",館址設在南京市中山北路32號(原國民政府外交部大樓內)。隸屬江蘇省人民委員會,業務受國家檔案局指導。
1959年1月,中共中央《關于統一管理黨政檔案工作的通知》發布后,江蘇省國家檔案館更名為"江蘇省檔案館",成為黨政檔案合一管理的文化事業機構,隸屬中共江蘇省委、省政府,由省委秘書長直接領導。館內分設黨群機關檔案管理組和政府機關檔案管理組。
1960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江蘇省檔案管理局,與江蘇省檔案館合署辦公,為一級局,正廳級,下設辦公室、一般檔案指導組、技術檔案指導組、利用研究組、整理保管組。1961年,館址遷至南京市馬鞍山市一號。
文革初期機構撤消,僅留4人看管檔案。1969年成立江蘇省革命委員會檔案館,內設保管、調研、行政3個組,館址遷到南京市青島路1號,同年在盱眙縣建立一座戰備后庫(718庫)。1978年7月,中共江蘇省委決定恢復檔案局,與省檔案館合署,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處、檔案處(即檔案館)。1982年12月,718庫移交省司法廳使用。
1984年機構改革,局館仍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合署體制,副廳級,列入政府編制序列;檔案館內設征集、管理、編研和技術四個部門。
1990年6月,省政府辦公廳廳務會議根據政事分開原則決定,江蘇省檔案局與省檔案館分開。省檔案局為省政府職能部門,省檔案館為省委、省政府直屬文化事業單位。
1995年8月,根據蘇發(1995)20號文件精神,江蘇省檔案館與江蘇省檔案局合并,為省委、省政府正廳級事業單位,由省委辦公廳管理,列編制101人。省檔案館內設機構9個,包括辦公室和人事處2個綜合處室,6個職能處室。直屬事業單位3個,分別為江蘇省檔案開發服務中心、《檔案與建設》編輯部和江蘇省檔案科學技術研究所。
機構設置
辦公室
人事處
機關黨委工會
業務指導處
科技處
法規宣教處
征集接收處
社會事業檔案管理處
管理部
保護技術部
利用部
參考資料 >
江蘇省檔案館機構沿革.江蘇省檔案館.202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