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曾是江蘇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2009年,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組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省建設廳指導城市客運以外的職責、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掛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省建設廳、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建設部、省政府關于建筑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全省建筑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
(二)擬定有關建筑行業的地方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經批準后負責指導和督促實施;指導全省建筑行業體制改革,組織企業改革改制試點和推廣工作,推動建筑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換經營機制。
(三)負責全省建筑施工企業資質審查和項目經理資質審查;管理進出我省的建筑施工隊伍和駐外省市辦事機構,負責建筑施工企業核準登記工作;負責外國及港澳臺地區建筑企業在我省承包工程的資質管理和核準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省建筑裝飾裝修行業的統一指導和監管。
(五)負責指導全省建筑施工、安裝企業和建筑裝飾裝修企業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六)推進全省建筑行業的技術進步,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組織評審省級“工法”,推薦國家級“工法”。
(七)開拓國際建筑市場,發展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
(八)承辦省政府和省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設4個職能處室:
綜合處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對外聯系;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局辦公會議的組織與協調,督促檢查會議決議事項的落實;負責局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總結、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機關公文處理、印章管理、文印、通信、文書檔案管理和保衛、保密工作;負責建筑行業統計工作;負責本局業務范圍內法制工作的歸口管理。
財務處
負責全省建筑行業財務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匯總、上報建筑行業財務報表;負責本局各項資金、規費的收繳和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勞資工作。
施工企業管理處
根據國家和我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及產業政策,擬定全省建筑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并負責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研究擬定建筑業改革、改制方案,組織企業改革改制試點和推廣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全省建筑、安裝、裝飾裝修施工企業的資質審核、審批和年檢工作;負責在我省承包工程的外國及港澳臺地區施工企業資質管理和核準登記;負責建筑業行政執法和執法檢查;管理進出我省的建筑施工隊伍,辦理相應登記手續;組織指導項目法施工,負責項目經理的資質審查工作;組織開拓省外、境外建筑安裝、裝飾裝修市場,發展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
質量安全技術處
負責全省建筑施工、安裝企業和建筑裝飾裝修企業的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評審省級優質建筑工程和評選、推薦國優建筑工程;組織開展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檢查工作;負責監督建筑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工作;擬定建筑業技術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建筑業技術標準、操作規程的編制、修訂工作;推進全省建筑行業的技術進步,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組織評審省級“工法”,并推薦國家級“工法”;參與處理重大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考核獎懲、黨建、宣傳及群團工作;負責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工作。
參考資料 >
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江蘇省人民政府.202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