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富藝,男,函授大學學歷,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成都市政協社法民宗委主任,高新區一級巡視員。
2025年5月,徐富藝因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歷
1978.09——1981.07,四川省溫江區農機校(現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機化專業學習;
1981.08——1984.08,四川省郫縣紅星公社農機站干部、團委書記;
1984.08——1986.08,四川開放大學黨政管理干部基礎專修科學習;
1986.08——1986.11,四川省郫縣清河鄉黨委干事、團委書記;
1986.11——1989.12,四川省郫縣新勝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89.12——1991.08,四川省郫縣新勝鄉黨委書記;
1991.08——1992.10,四川省郫縣唐昌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2.10——1996.12,四川省郫縣合作鎮黨委書記(其間:1993.09——1995.12,中共四川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1996.12——1998.05,四川省郫縣犀浦街道黨委書記,成都現代工業港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1998.05——2001.07,四川省郫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縣交通局局長;
2001.07——2002.12,四川省郫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縣交通局局長;
2002.12——2003.01,四川省郫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2003.01——2007.12,四川省郫縣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2007.12——2009.01,四川省郫縣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黨組副書記;
2009.01——2009.02,四川省都江堰市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2009.02——2009.10,四川省都江堰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09.10——2013.02,四川省都江堰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市國際旅游城市建設管理委員會黨工委副書記、主任(兼);
2013.02——2015.06,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委書記;
2015.06——2018.03,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黨工委委員、副書記;
2018.03,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黨工委委員、副書記,成都市政協常委、城鄉建設和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
曾任成都市政協社法民宗委主任,高新區管委會一級巡視員。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1日,政協第十五屆成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任命:徐富藝為成都市政協城鄉建設和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
人物事件
2025年5月,經成都市委批準,成都市紀委監委對成都高新區原一級巡視員徐富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富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無視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毫無廉潔意識,大肆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將本人應當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公私不分,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不正確履職;私德不修、貪婪成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徐富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成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成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徐富藝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參考資料 >
政協成都市委員會專門委員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都市委員會.2022-04-23
市政協副主席里贊調研寶光寺.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務局.2022-09-03
成都高新區原一級巡視員徐富藝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紅星新聞-今日頭條.2025-05-28
成都市政協“加快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設”課題組赴都江堰市調研.成都市政協.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