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百強城市,是指中國大陸334個地級行政區中,GDP排名前100名的城市。
評價體系
城市綜合實力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
2003年和2004年中國綜合實力百強城市評價,采用的是專家咨詢法。即通過專家給定指標體系中各部分的權重,計算平均權重,再使用平均權數對無量綱化的指標加權計算得出總分。研究的具體步驟是:明確研究的目的和方法;確定指標體系;提取數據并進行預處理,目的是解決數據資料殘缺問題;對數據分布進行正態檢驗;指標間的共線性檢驗,以分析導致相關矩陣的奇異性或不穩定因素,最終剔除具有強烈共線性的指標;給出分類和各指標權數加權平均;結果分析。
確定指標體系的基本準則
基本準則
2003年和2004年中國綜合實力百強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確定的基本準則包括:指標體系的全面性、指標的可比性、數據來源的可操作性以及簡單易行的特點。即全面性,全面和客觀地反映城市的綜合實力;可比性,本次評價所用資料均為城市的市區數;可操作性,選用的指標要有可靠來源,并確保數字質量;最少原則,指標體系在能基本反映城市整體功能的前提下,取其可能的最小數目;正確運用總量指標和人均指標。統計口徑僅限于市區數據,不含所轄縣市。所轄縣市的數據構成中國綜合實力百強縣的評比。
指標體系
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人口與勞動力、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基礎設施、環境等5個一級子系統。
1.人口與勞動力:包括人口規模、素質和結構、管理和利用三個二級子系統,下設5個指標:總人口、第三產業從業人員占總人口的比重、大專以上學歷人數占總人數的比重、失業率、人口自然增長率;
2.經濟發展:包括經濟規模、經濟結構、經濟發展、經濟效益四個二級子系統,下設12個指標: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額、外商直接投資額、貨運總量、進出口總額、財政收入、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GDP增長速度、人均GDP、工業企業百元資金提供利稅、每萬元GDP耗電、每萬元GDP耗水;
3.社會發展:包括居民收入和消費水平、住房醫療服務、科技教育文化、社會治安、社會保障五個二級子系統,下設16個指標:人均消費支出、恩格爾系數、人均年末儲蓄存款余額、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燃氣普及率、人均生活用電量、醫院床位總數、每萬人擁有醫生、科學、教育事業費支出、每萬人擁有影劇院數、人均擁有圖書館藏書、每十萬人刑事案件發案數、每十萬人交通事故件數、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人數所占比重、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比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比例;
4.基礎設施:包括交通、通訊、供排水及電力三個二級子系統,下設8個指標:交通運輸及郵電業增加值、人均鋪裝道路面積、平均每輛公共汽、電車運載力、郵電業務總量、人均電信業務收入、水廠綜合生產能力、排水管道密度、全年用電量;
5.環境:包括人口密度、投資、廢物處理、綠化四個二級子系統,下設9個指標:市區人口密度、環境污染治理投資額、三廢綜合利用產值、工業廢物綜合利用率、生活污水處理率、污水排放處理達標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建成區綠地覆蓋率、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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