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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州是明代交趾承宣布政使司乂安府下轄的一個州,其治所大致位于現今越南河靜省的石河縣、奇英縣和錦川縣一帶。
沿革
歷史上,該地區在秦朝時屬于象郡,漢朝時劃歸九真郡,孫吳時期屬九德郡,隋朝時隸屬于日南郡,唐朝時期則為驩州地。明朝永樂五年(1407年)六月,南靖州被設立,初始隸屬于乂安府,由改制的日南州發展而來,最初轄有河黃縣、磐石縣、河華縣和奇羅縣四縣。到了永樂十三年(1415年)八月,河黃縣并入本州島,此時南靖州下轄盤石縣、河華縣和奇羅縣三縣。永樂十七年(1419年)九月,盤石縣并入本州,奇羅縣合并入河華縣,南靖州此后只剩下河華縣一個縣。
職官
在南靖州的行政管理中,有記錄的知州包括鄭維桓和李斌,其中鄭維桓是慈溪市人,于永樂十三年乙未科取得進士學位;李斌則是廣東合浦人,曾獲得永樂年間的舉人稱號。此外,伍禮也曾在南靖州擔任訓導,他同樣是廣東合浦人,也是永樂年間的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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