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有限公司(CITC),原名郵電部設計院,1952年創建于北京,1969年遷至鄭州市,1999年更名為信息產業部郵電設計院。2006年成為中國聯通全資子公司,2008年改制為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訊設計院”),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企“科改示范企業”、國資委“對標提升”標桿企業。
中訊設計院先后承擔了幾十項“中國第一”的通信高新技術工程設計,完成了中國通信骨干網50%以上的咨詢設計項目,擁有通信工程,檢驗檢測資質等多項核心資質,先后培養出7位國家工程設計大師,技術實力雄厚。業務能力涵蓋網絡咨詢規劃設計、雙碳產品及解決方案等多領域,能夠為電信運營商及政企客戶提供咨詢、設計、總包、軟件開發、硬件產品和運營支撐的全方位、全過程服務。
中訊設計院于2022年引入誠通混改基金、國新科改基金、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核心研投基金、廣州T控資本,上海久有基金5家戰略投資方,形成中國聯通持股75%,戰略投資方持股20%,員工持股5%的股權結構。
發展歷程
2000年由信息產業部劃歸中央企業工委領導,并由事業單位改為科技型企業,2002年更名為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2003年5月劃歸國務院國資委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2006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與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進行重組,成為其全資子公司。2008年9月,改制更名為“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有限公司”,注冊地北京。
公司簡介
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有限公司現有職工800余人,其中國家級設計大師4人(在職1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88人(在職28人),高級工程師249余人,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5人,一級注冊結構師9人,有5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在職7人)。持有國家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咨詢、工程總承包、信息網絡集成等甲級資質證書,持有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可承擔國內外通信工程勘察設計和技術咨詢、技術研發、網絡規劃、可行性研究、計算機網絡、通信及民用建筑工程、通信防護研究、工程監理、工程總承包,并可編制通信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的工程設計規范、標準和定額等。是“信息產業部通信產品防雷性能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信息產業部通信電源產品性能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環境保護局授權的信息產業部唯一的甲級環境評估單位“郵電通信環境保護研究室”的掛靠單位。
五十多年來,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有限公司始終堅持“關注顧客、精心設計、科學管理、不斷創新”的質量方針,率先承擔了多個中國第一項通信高新技術工程的設計,完成了中國通信骨干網70%以上的咨詢設計項目。僅90年代以來就完成國家大、中型通信工程設計近千項,其中完成上億元投資的工程近500項。完成了中國各大通信運營企業的長途交換網、智能網、匯接網、信令網、GSM網、CDMA網、衛星通信網、長途傳輸網、本地網、數據網、郵政綜合計算機網等項目的總體方案和工程設計,業務涵蓋通信領域所有專業,為我國信息和通信事業的飛躍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完成的工程設計和科研項目榮獲國家獎107項、部(省)獎512項,其中北京十萬門程控電話工程設計獲全國最佳工程設計特獎,蘭州-西寧-拉薩市光纜通信干線等9項工程獲國家優秀設計金獎。近年來,陸續承擔了孟加拉國、安哥拉、古巴、土庫曼斯坦、哈薩克斯坦、俄羅斯、朝鮮、緬甸、越南、老撾等海外項目。
公司業務
經營范圍包括通信信息工程和建筑工程的咨詢、勘察、設計、工程總承包;信息網絡、通信網絡的設計、集成、軟件開發;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勞務服務;通信專用配套設備、材料的研制、生產、銷售(國家有專項專營規定的除外);出租辦公用房;出租商業用房;技術檢測。(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有限公司對外投資6家公司,具有6處分支機構。
公司文化
經營理念
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有限公司將肩負“關注科技、服務通信、共享成長”的企業使命,追求“創信息通信研究開發、咨詢設計為一體的卓越企業”的企業愿景,堅守“人本、責任、創新、誠信”的核心價值觀,為廣大用戶提供質量最佳、服務最好的咨詢設計服務。
獲得榮譽
參考資料 >
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有限公司.愛企查.2024-03-08
改制更名為“中訊郵電咨詢設計院有限公司”,注冊地北京.中迅設計.2024-03-08
關于印發國有重點企業管理標桿創建行動標桿企業、標桿項目和標桿模式名單的通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2021-08-11
提質擴圍——最新“科改示范企業”名單來了!.新浪財經.2025-01-03
6家信息通信企業入選“創建世界一流專精特新示范企業”.今日頭條.2023-03-21
2023年國企改革“科改企業”完整名單(672家).騰訊網.2024-12-18
“科改企業”名單.國務院國資委.2024-12-16
“科改企業”名單.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