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郡是北魏永安年間(528-530)設立的行政區劃,隸屬于建州。隋朝開皇三年(583年),隨著建州改制為澤州,安平郡被撤銷,其轄區并入澤州。
歷史沿革
《魏書》地形志上記載了安平郡的設立和轄區情況。建州在慕容永分上黨郡置建興郡,真君九年省,和平五年復。永安中罷郡置州,治所設在高都城。建州領有四個郡,包括高都、長平、安平縣、泰寧縣,共計十個縣。安平郡下轄端氏、獲澤兩縣,端氏縣在北魏真七年被省,太和縣二十年復置。陽城縣同樣在北魏時期屬于河東郡,后屬平陽郡,再后來屬于安平郡。泰寧郡在孝昌縣年間設立,包括東永安、西河、西濩澤、高延四個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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