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甫(1909~1973),河南省濮陽縣人,1940年參加革命,194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曾任八路軍東進縱隊特務大隊隊長,晉冀魯豫抗日根據地參議會冀魯豫區辦事處主任,冀魯豫解放區駐開封黃河水利委員會談判代表,冀魯豫區黃河水利委員會副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先后任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副主任、黃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員會副主任。
人物經歷
趙明甫于1946~1947年奉晉冀魯豫邊區政府派遣,參加國共兩黨關于黃河堵口、復堤談判。他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和解放區提出的方針,堅持先復堤、遷移河床居民而后堵口的立場,揭露中國國民黨當局妄圖以水代兵淹沒解放區的陰謀,先后同聯合國善后救濟總署、國民黨政府代表達成開封市、菏澤市、南京三個協議,延緩了堵口時間,爭得了部分復堤、河床移民的物資和經費。
1948年10月底,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河南省省會開封后,趙明甫帶領干部10余人赴開封組成冀魯豫黃委會駐汴辦事處,接收國民政府黃河水利工程總局及所屬機構的人員和物資。1949年5月赴南京接收了治河技術人員40余人,并招收南遷的河南大學水利系學生30余人回開封參加治黃工作。11月又派員赴重慶市接收治黃人員200余人。這些都為爾后建立統一的治河機構——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充實了技術力量。
他在任黃河水利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分管水文及水土保持工作,對下游修防也甚為關注,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提出一些方針性意見。1953年4月他參加水利部、農業部、林業部、中國科學院和西北行政委員會聯合組成的西北水土流失考察團,考察了陜西省和甘肅省等地重點水土流失區,提出要尊重客觀規律,全面了解,重點試辦,逐步推廣,穩步前進,把改造自然和改造社會相結合,黃河建設和西北的農業建設相結合,水土保持與農業生產相結合的意見。隨著水土保持工作的深入發展,進而提出溝地川臺化、川地水利化、荒山荒坡綠化和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的意見。
1952年10月毛澤東主席視察黃河時,他于10月31日和平原省黨政軍領導人一起陪同視察了人民勝利渠引黃灌區。1954年12月初,毛澤東、周恩來從南方回京路經鄭州市,他由鄭州南陽寨登上專列至安陽市,向毛澤東等匯報治黃工作。
1954年2至6月,趙明甫參加由水利部組織的黃河查勘團,任秘書長,從海口市一直查勘到劉家峽,歷時90余日,圓滿完成任務。
1957年反右派時,他提出對一些知名知識分子進行保護的意見,為此受到了批判。“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1973年1月在洛陽市逝世。1979年2月27日中共陜西省委農村工作部在西安市為趙明甫昭雪。
參考資料 >
趙明甫.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