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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烴(1540年-1616年),字貞耀,號仲山,祖籍福建福州,明朝政治人物。生于明嘉靖十九年(1540年),為林庭機次子。曾任刑部主事、員外郎。
簡介
林 烴(1540~1616年)字貞耀,號仲山,閩縣林浦鄉(今福州郊區城門鎮林浦村)人,林庭機次子,明嘉靖十九年(1540年)生。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林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員外郎。隆慶初年(1567年)改南京市兵部郎中,第二年轉庫部郎,署武選,廢“烙馬法”,為商人所擁戴。不久出知南城縣(今江西省南城縣),“聽斷敏決”,立待可成。百姓說他“兩造無羈候之苦,旦費一升米”,稱他為“林一升”。后轉知太平府(今安徽當涂縣)。張居正迎母入京,途經太平府。有人勸他要備厚禮迎候,他大怒:“要我搜刮民脂民膏巴結權貴,做不到!”以后他兩次入京也都沒有到張府去問侯。太平府原有規定,每年可從蕪湖市關上繳千余金為“郡守費”,但林烴不要,并取消了這個舊例。
萬歷二年(1574年),林烴因母逝回鄉守孝,期滿補蘇州市知府,不久升廣西壯族自治區按察副使。萬歷八年兄林燫病逝,林烴悲痛欲絕,請行歸養。一直到了16年后起補為浙江金副使,轉廣東嶺南參政,升南京市太仆少卿。在任期間,他振刷馬政,并請求廢除礦稅,釋放無辜官員,沒有被采納,林烴憤而辭官,但朝廷卻要重用他,升他為正卿,轉大理,以后下旨升他為北京刑部侍郎,還沒有赴任,又改升為南京工部尚書。
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林烴逝世,年76歲。
著作
著有《覆 草》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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