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指臺灣省五大“行政院院轄市”,分別為:新北市、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臺南市。
正文
新北市(原臺北縣)總面積 2,052.5667平方公里(臺灣的第7位)總人口 3,873,653人(截止到2009年12月)(臺灣的第1位)人口密度 1,887.22人/平方公里(臺灣的第8位)
臺北市 總人口 2,607,428人(截止到2009年12月 臺灣的第2位)都會區人口 6,859,069人(2009年8月 臺灣的第1位/世界的第44位)人口密度 9,593.20人/平方公里(臺灣的第2位)總面積 271.7997平方公里(臺灣的第16位)
臺中市(臺中縣與臺中市2010年12月25日合并)總面積 2214.8968平方公里( 臺灣的第5位(預計))總人口 262萬人(預計) (臺灣的第3位(預計))
高雄市(高雄市與高雄縣合并2010年12月25日合并)總面積 2946.2671平方公里(臺灣的第4位(預計))總人口 276萬人(預計)(臺灣的第2位(預計))人口密度 937人/平方公(臺灣的第8位(預計))
臺南市(臺南市與臺南縣2010年12月25日合并) 總面積 2191.6531平方公里(臺灣的第6位(預計))總人口 約187萬人(預計)(臺灣的第6位(預計))人口密度 約853人/平方公里(預計)(臺灣的第9位(預計))
臺北市作為臺灣的省會,在1967年就升格成“直轄市”;高雄市在1979年改制為“直轄市”;新北市、臺中市和臺南市則在2010年晉升,當時為“五都”,同一年臺中縣市、臺南縣市和高雄縣市也合并;桃園市2014年也成了“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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