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桓(?一1393年),州(今鳳陽縣)人,明朝開國將領、普定候。
元至十三年,陳桓投奔朱元璋。后來跟隨朱元璋攻打寧國市、金華,戰龍江、彭蠡等地,憑借功績被任命為都督事。洪武四年,他又隨兵攻打蜀漢。洪武十四年,陳桓隨傅友德攻打云南省,他和胡海、郭英率領五萬軍隊,從赤水河進軍,同烏撒諸蠻大戰,將其擊敗,隨后又擊敗芒部土尊。洪武十七年,論功行賞,他被封為封普定侯。洪武二十六年,由于藍玉案,陳桓遭到連坐被殺。
人物生平
從征天下
至正十五年(1355年),跟隨朱元璋南渡長江,攻打集慶之戰時首先登上城墻。
至正十七年(1357年),隨軍攻克寧國市。
至正十八年(1358年),隨軍攻克金華。
至正二十年(1360年),參與龍灣之戰。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參與鄱陽湖之戰。
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淮東平定。十一月,從征浙西。
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二月,擔任合淝衛指揮同知。十月,隨徐達、常遇春明成祖北伐元朝,屢立戰功。
洪武歲月
洪武三年(1370年)二月,任太原左衛指揮使。十一月,任大都督府都督僉事,子孫世襲指揮使一職。
洪武十一年(1378年)三月,任浙江都指揮使。
洪武十二年(1379年)十一月,任大都督府僉事。
洪武十四年(1381年),隨傅友德南征云南省,和胡海、郭英率領五萬軍隊,從永寧進軍烏撒,道路險又狹隘。從赤河進兵,和烏撒諸蠻大戰,將其擊敗。又擊破芒部土酋,元朝右丞實卜逃跑,于是修建了烏撒城。降服了東川烏蒙諸蠻后又平定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汝寧和靖寧諸州邑。
洪武十六年(1383年)八月,姚安府土官自久造反,陳桓率兵前往征討,自久逃亡。
洪武十七年(1384年),因平定云南有功外加開國之功被封為普定侯,食祿二千五百石,允世襲。五月,賜綺鈔。
洪武二十年(1387年)正月,賜米一千二百石。十一月,奉命和葉升葉升在云南定邊、姚安縣總督諸軍,設立軍營、屯田,又奉命領兵在畢節市等衛屯田。十二月,奉命率領湖廣都司諸軍駐軍普安。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四月,率領二十萬軍隊前往支援沐英,駐軍畢節。六月,擔任右副將軍,和沐英、靖寧侯葉升等出征東川區,俘獲很多人,奉命總制云南省諸軍。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正月,湖廣千戶夏得忠(<明史·葉升傳>作夏德忠)勾結九溪洞蠻作亂,和葉升等人率軍前往征討。三月,駐軍岳州。八月,因征東川有功受賞。
坐案被殺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平定九溪洞蠻,建立營堡,開展屯田,歸還南京,被告發勾結藍玉欲圖謀反,被殺。
主要成就
陳桓隨同朱元璋以來,先后參與了平定張士誠、陳友諒,討伐元朝,南征明夏的戰爭,為明朝的建立和疆域的統一作出了貢獻。其最主要的成就在于洪武十四年(1381年),隨傅友德南征云南省,戰功卓著,其后洪武二十年(1387年)出征東川區,俘獲甚多,為明朝初期對云南的開發和統治作出了一定貢獻。
史書記載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
人物評價
《明史》:亮祖以下諸人,既昧明哲保身之幾,又違制節謹度之道,駢首就僇,亦其自取焉爾。
參考資料 >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國學網.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