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司法廳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管理省監獄管理局和省勞動教養管理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2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9〕7號),設立省司法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2018年11月,重新組建貴州省司法廳。將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省司法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不再保留省政府法制辦公室。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指導監督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審批工作的職責。
(三)取消組織指導公證員考試工作的職責。
(四)增加指導管理全省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五)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擔研究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在我省的貫徹落實措施,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省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提出立法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省政府的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
(四)承辦省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后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實施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省政府規章編工作,組織翻譯、審定省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負責市(州)政府規章的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
(六)負責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行政規范性文件出臺前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各部門、直屬特設機構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七)負責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八)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責任。
(九)負責全省監獄工作,監督管理刑罰執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十)負責司法行政戒毒場所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擬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和警銜評授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
(十六)管理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指揮中心)、法治調研處、法治督察處、立法一處、立法二處、備案審查處、監獄戒毒工作處、社區矯正管理局、行政復議應訴一處、行政復議應訴二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政府法律顧問處、普法與依法治理處(新聞辦)、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律師工作處、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處、裝備財務保障處、信息技術處、人事警務培訓處、警務督察總隊、離退休工作處、政治部(警務部)。
參考資料 >
貴州省司法廳機構職能.貴州省司法廳.202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