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東榮,臺縱火嫌犯。
案件回顧
中新網1月13日電 據臺灣省《中國時報》報道,27年前發生在臺南市帝王飯店的縱火案,奪走26條人命,犯下此案的陳東榮逃亡將近25年后,在距離法律追訴時效只剩十天時落網。臺“最高法院”審理后認為,陳惡性重大,罪無可,12日將他判處死刑,這是今年第一件死刑定案件,也讓待執行死囚增加到56人。
1985年4月1日晚上10點半,鄭姓少年不滿臺南市友愛街帝王飯店地下室餐廳女服務生婷婷拒絕見面,竟伙同友人王金定、陳東榮、林志鴻欲砸店報復;但王提議改用火燒,陳、林、鄭于是共同謀議縱火泄憤。
林志鴻開車接應,鄭姓少年買來汽油后,與王金定站在飯店門口把風,由陳東榮進入飯店,將裝汽油的塑料袋投擲在飯店一樓大廳地下室樓梯口處,使汽油漫流至樓梯下,再以火柴點燃汽油后,4人迅速逃離現場。
地下室通一樓的樓梯出口及飯店一樓大門處均被火封死,飯店服務人員與住宿旅客無法逃生,造成26名男女死亡,是臺灣省治安史上最嚴重的縱火殺人命案。
案發后,王金定、林志鴻與鄭姓少年相繼落網,王判處死刑已槍決,林判處無期徒刑、鄭姓少年15年,都已服刑期滿出獄,只有當年25歲陳東榮逃亡被通緝,陳縱火殺人追訴時效即將在2010年3月3日期滿,“刑事局”卻在同年3月21日在嘉義民雄將他逮捕歸案。
人物經歷
臺南市帝王大飯店1985年間發生一起特大縱火案,燒死28人,丟擲燃燒瓶的嫌犯之一陳東榮,逃亡了近25年,終于在通緝追訴期屆滿前10天落網,印證“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落網后,他雙眼呆滯、不知所措,在拘留所過了一夜,前天被提訊,對年少時犯下震驚社會重案的行為表示后悔。
爭風吃醋為女服務生他們燒酒店
1985年4月1日的晚上,陳東榮的友人王金定,獨自在臺南市友愛街的帝王大飯店地下室的“帝王酒廊”喝酒,酒過三巡后,為了酒廊內的女服務生婷婷,與人爭風吃醋受了氣而離開。
王金定離開后心有不甘,當天深夜11時許,伙同陳東榮及林志鴻和鄭姓少年等人,共乘一輛汽車回來尋仇,并由陳東榮下車將燃燒瓶丟進“帝王酒廊”縱火,這場大火共造成28人被濃煙嗆死,9人受傷。此案是臺灣省治安史上最嚴重的縱火殺人命案,還上了國際媒體頭版。
教唆縱火犯王金定最后被判死刑伏法,林判無期徒刑,鄭(當年未成年)判15年,二人已服刑期滿出獄。陳東榮因逃亡還未判刑,1985年7月13日臺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通緝追訴時效為25年,至今年3月31日追訴時效屆滿。
法網恢恢追訴期最后10天兇手落網
臺灣警方一直在追緝陳東榮,知道他每隔一段時間會打電話回家,因他居無定所,很難掌握他行蹤,讓他一逃就近25年。
今年春節,陳東榮曾悄悄地返回臺南市與家人匆匆地相聚。臺當局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嘉義縣警局獲悉后展開追蹤。經一個多月的布線追查,終于查出他藏匿在嘉義縣民雄鄉山中村牛斗山的一處民宅,22日晚循線索將其逮捕歸案。落網后,警員告訴他“再十天你就‘拼過手’”,他才知月底法律追訴時效期滿。
兇手告白躲了25年被抓是解脫
“被抓反而是種解脫。”背負28條人命的陳東榮說,“人生最精華的25年,我都在東躲西藏,暗無天日,這一生算是白過了。”
他說,案發當天,他在臺南市帝王大飯店門口丟下燃燒瓶后跳上出租車逃亡,就此注定要無止境地逃下去;近25年來他從沒算過到底要逃多久,何時才能“恢復自由”。
“我只知道一直跑、一直逃,逃到沒人認識的地方。”陳東榮說,逃亡期間四處當泥水工,有如“游牧民族”,從這座工換到另一座,身體曬得特別黑。這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陳東榮在全臺各地底層社會流竄,十多年前在南投認識一名女子,同居近兩年,女子還為他生了個女兒;女方后來要求公證結婚,但他想“這豈不自投羅網”。
他說,他提出百般理由拒絕,女友不知道他是身負二十八條人命的通緝犯,見他沒結婚意愿,抱著小孩離開了他;這也是他逃亡二十五年來,唯一經歷過的“家庭生活”。
陳東榮說,案發時他才退伍兩年,原以為人生才開始,沒想到“一步錯,全盤皆輸”,人生全變,拿撿來的身份證貼上自己相片,好讓“陳東榮在地球上消失”;近幾年他幾乎天天買醉,早上眼一睜就開始喝,被抓反而不必再躲躲藏藏。
參考資料 >
奪走26人命逃亡25年 臺縱火嫌犯陳東榮死刑定讞.中國新聞網.2016-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