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著作,漢語詞語,拼音zhù zuò,按照古代的要求,“著作”是專指創造性的文章而言的。前人沒有闡發過或沒有記載過的,第一次出現的文章或書籍,才算是“著作”。因為它是針對某專一題材的,所以也叫做“專著”。
定義與區分
古人寫作的體例,大致可分為“著作”、“編述”、“抄”三大類。
所謂“編述”,是在許多可以憑借的資料的基礎上,加以提煉制作的文章,這便是“編述”,有如現在的“改編”。
“著作”,古稱“作”;“編述”,古代稱“述”。孔子的“述而不作”的話,就嚴格區分了這兩種體例。
“抄纂”是資料的匯編,古人叫“論(lún)”?!罢摗钡谋咀謶恰皝觥保桥帕小⒕幾氤奢嫷囊馑?。如集孔子言論的《論語》。
載體的演變
古老的著作是用竹簡編輯,質地是竹,后來紙的發明,著作質地變成了紙。計算機出現,著作又進了一步,從原來的紙質形式,擴大到了計算機軟件形式,即計算機軟件著作。對于計算機軟件著作,依托存儲介質是磁盤,是目前最高級的著作質地形式。
著作權
著作是受法律保護的,紙質著作以書號為依據保護,我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法律,計算機軟件著作以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登記號為依據保護,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法律外,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法律。
參考資料 >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國政府網.201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