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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聯邦法院(Federal Court of Malaysia)是馬來西亞最高的法庭,該法院院長即首席大法官是馬來西亞司法的最高領導人,從1985年1月1日開始成為馬來西亞最高終審法院。除了聯邦法院院長,成員還包括上訴庭院長、馬來亞大法官、沙巴州及砂拉越州大法官和另外7名聯邦法院法官。
基本簡介
聯邦法院是馬來西亞最高的法庭,是馬來西亞高級法庭的組成部分。聯邦法院院長即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Federal Court)是馬來西亞司法的最高領導人,他是由最高元首在參考首相的意見及咨詢了馬來統治者會議后委任的。
在1985年之前,聯邦法院是馬來西亞最高的法庭,但是它的判決仍然可以上訴到倫敦的樞密院。可是從1985年1月1日開始,刑事及憲法訴訟上訴到樞密院的程序已被廢除。
聯邦法院的成員還包括上訴庭院長、馬來亞大法官、沙巴州及砂拉越州大法官和另外7名聯邦法院法官。
東姑麥文于2019年5月2日被委任為是馬來西亞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是馬來西亞首位出任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一職的女法官。
參考資料 >
馬來西亞的司法體系.中國法院網.2019-03-15
東姑麥文成大馬首位女大法官.透視大馬.2019-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