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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旭
來源:互聯網

劉旭,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警隊長。

人物經歷

劉旭曾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刑警隊長,在任期間參與了“呼格吉勒圖冤案”相關工作。呼格吉勒圖案“告破”后,劉旭因“迅速破獲大案”在當年呼和浩特“嚴打”先進集體和個人表彰大會上獲得個人三等功。之后其交流到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擔任副局長。2004年,時任土左旗公安局副局長的劉旭針對婚姻詐騙相關案件接受媒體采訪。2016年1月31日,劉旭因在“呼格吉勒圖冤案”中負有責任,被處以“嚴重黨內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2019年10月,劉旭自縊身亡。

人物事件

“呼格吉勒圖冤案”

1996年4月9日“呼格吉勒圖冤案”發生,劉旭參與案件辦理,在當時媒體報道中被提及。審訊呼格吉勒圖及其同事閆峰時,在審訊進展不順利的情況下,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王智做出特別指示后,呼格吉勒圖給出有罪“供詞”。

2016年1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相關部門公布對呼格吉勒圖冤案追責結果,劉旭因在該冤案中負有責任,被處以“嚴重黨內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在追責名單中排在第三位。此前呼格吉勒圖案父母控告劉旭等刑訊逼供、滅失證據,認為其在未查清楚事實情況下將呼格吉勒圖誣為作案人,并用刑訊逼供、誘供等手段非法取證,還致使關鍵證據滅失。

接受紀委調查與自縊身亡

2019年10月,因牽涉多年前刑事案件被當地紀委調查并要求“說明當時情況”。再次接到赴紀委配合調查通知后不久“神秘消失”,三天后被發現在呼和浩特市東郊樹林內自縊身亡。自縊前夕寫好遺書留在家中后只身外出,未攜帶任何證件、通訊工具和現金。

人物評價

值得一提的是,劉旭是時任新城區公安分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馮志明的部下,兩人曾被當地警界稱為“刑偵黃金搭檔”。(新華融媒新消費 評)

參考資料 >

內蒙古“呼格案”時任刑警隊長自縊身亡 曾因該案獲個人三等功 和馮志明是“刑偵黃金搭檔”.百家號.2024-11-18

“呼格案”時任刑警隊長自縊身亡 曾因該案被行政記大過|呼和浩特市.新浪網.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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