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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然區劃是區域自然地理學研究發展至一定階段的產物,其建立基于對地域分異規律的全面認知和適當的方法論基礎。
要求
綜合自然區劃要求對研究區域內的各級自然綜合體進行全面的認知,包括各個自然組成部分的空間分布特征及其間的相互關系,同時還需要了解區域的地理現狀和自然歷史過程。這一區劃方案代表了一定時期的區域自然地理研究的最終綜合成果,也是衡量自然地理研究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正確的區劃方案不僅能深化自然地理學的研究理論和方法,還能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重要的自然結構基礎資料。
原則
一般性原則
- 發生統一性原則
- 相對一致性原則
- 區域共軛性原則
基本原則
- 綜合性原則
- 主導因素原則
方法
部門區劃疊置法
通過疊加氣候、地貌、土壤、植被等多個部門的區劃圖,利用相交的網絡界限或它們的平均位置來確定區域邊界。
古地理法
通過對實地古地理和歷史自然地理遺跡的考察,結合相關的古籍文獻和地質歷史研究資料,探究區域分異的原因和過程,從而劃分出不同性質和級別的區域單位。
地理相關分析法
使用專業地圖、文獻資料和統計數據,對各種自然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進行相關分析后進行區劃。
主導標志法
通過綜合分析選擇能夠體現地域分異主要因素的自然標志或指標,將其作為劃分區域邊界的依據。同級別區域通常按照相同的標志劃分。
順序劃分法
采用自上而下的區劃方法。
合并法
采用自下而上的區劃方法。
綜合區劃單位
參考資料 >
第14章 綜合自然區劃.人人文庫.2024-11-05
綜合自然區劃.河北省自然資源廳 海洋局.2024-11-05
。.。.202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