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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1873——1946),字子棟,號樸園居士,中安鎮中北村人,滿族。自幼聰明好學,過目成誦。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中進士,時24歲,授予吉林省后補知府。民國初年,作為東北地區代表,被聘注釋國音。后曾任奉天督軍署秘書,陸軍二十八師秘書等職。李維楨為官廉潔,兩袖清風。“九·一八“事變后,返回鄉里,在城內萬順當胡同閉門家居。
人物簡介
東北淪陷時期,偽滿洲國宮內府大臣熙洽與愛新覺羅·寶熙來北鎮市,請李維楨做官,維楨不為高官厚祿所動,以年老體弱難負重任為由委婉拒絕。
維楨詩詞、歌賦、書法無一不精,寫詩撰文一氣呵成。通曉天文、數學,能筆譯日語、俄文,著有《戊戌文存》。1928年編的《北鎮縣志》載其詩文8篇,文筆工謹,甚為后人推崇。
平生不善交際,寡言。日常布衣疏食,生活清淡。常以“染指每因晨滌硯,折腰只為晚澆花“而怡然自得。對于慕名而來的求學者,竭其所知,多方啟迪,諄諄教誨。
1946年春,病逝于北鎮市城內,終年73歲。
參考資料 >
李維楨.www.bzs.gov.cn.2019-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