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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知識產權法案,PIPA:PROTECT IP Act,參議院第968號草案,其全稱為:Preventing Real Online Threats to Economic Creativity and Thef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ct of 2011 or PIPA,2011年經濟創新能力威脅和知識產權偷竊的實時網絡預防法案。
正文
保護知識產權法案,PIPA:PROTECT IP Act,參議院第968號草案,其全稱為:Preventing Real Online Threats to Economic Creativity and Thef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ct of 2011 or PIPA,2011年經濟創新能力威脅和知識產權偷竊的實時網絡預防法案。
這是美國一項待審議通過的法律。美國參議院擬議在2012年1月24日審議。
該法案和禁止網絡盜版法案(SOPA:Stop Online Piracy Act)類似,SOPA于2011年10月26日提出。
按照這兩項法案,網絡服務提供商必須屏蔽帶有盜版內容網站的域名,阻止網民訪問含有盜版內容的外國網站,否則將面臨懲罰。
盡管這兩項法案具有媒體集團和網絡公司兩大陣營利益爭奪的考量,但人們普遍擔心該法案的通過將導致網絡內容審查,妨礙言論自由,阻礙互聯網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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